為何抗戰後期 國軍面對日軍也是處在劣勢的情況呢?

wyn1 wrote:
中日和約中日和約有...(恕刪)



然而 台北和約 14條的條文裡頭 有那一條有說到 日本要將台灣的主權 還給或割讓給中華民國或中國

你找出來給我看看好嗎? 第十一條有說到 凡在中華民國與日本國間因戰爭狀態存在之結果而引起之任何問題,均應依照舊金山和約之有關規定予以解決。

你知道這說明了什麼嗎 台北和約只是舊金山和約的子約 舊金山和約明顯沒有說到日本要將台灣的主權 還給或割讓給中華民國或中國

母約沒有同意的事情 子約自然是沒有那個權限讓中華民國擁有台灣的主權 然而 日本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後 日本早就不承認這份條約了 現在這份文件 基本只是中國台灣當局 拿來自爽 自己亂做解釋的文件



第一條 中華民國與日本國間之戰爭狀態,自本約發生效力之日起,即告終止。

第二條 茲承認依照公曆一千九百五十一年九月八日在美利堅合眾國金山市簽訂之對日和平條約(舊金山和約)第二條,日本國業已放棄對於臺灣及澎湖群島以及南沙群島及西沙群島之一切權利、權利名義與要求。

第三條 關於日本國及國民在臺灣及澎湖之財產及其對於在臺灣及澎湖之中華民國當局及居民所作要求(包括債權在內)之處置,及該中華民國當局及居民在日本國之財產及其對於日本國及日本國國民所作要求(包括債權在內)之處置,應由中華民國政府與日本國政府間另商特別處理辦法。本約任何條款所用「國民」及「居民」等名詞,均包括法人在內。

第四條 茲承認中國與日本國間在中華民國三十年即公曆一千九百四十一年十二月九日以前所締結之一切條約、專約及協定,均因戰爭結果而歸無效。

第五條 茲承認依照金山和約第十條之規定,日本國業已放棄在中國之一切特殊權利及利益。包括由於中華民國紀元前十一年即公曆一千九百零一年九月七日在北京簽訂之最後議定書與一切附件及補充之各換文暨文件所產生之一切利益與特權;並已同意就關於日本國方面廢除該議定書、附件、換文及文件。

第六條 (甲)中華民國與日本國在其相互之關係上,願各遵聯合國憲章第二條之各項原則 (乙)中華民國與日本國願依聯合國憲章之原則彼此合作,並特願經由經濟方面之友好合作,促進兩國之共同福利。

第七條 中華民國與日本國願儘速商訂一項條約或協定,藉以將兩國貿易、航業及其他商務關係,置於穩定與友好之基礎上。

第八條 中華民國與日本國願儘速商訂一項關於民用航空運輸之協定。

第九條 中華民國與日本國願儘速締結一項為規範或限制捕魚、及保存暨開發公海漁業之協定。

第十條 就本約而言,中華民國國民應認為包括依照中華民國在臺灣及澎湖所已施行或將來可能施行之法律規章而具有中國國籍之一切臺灣及澎湖居民及前屬臺灣及澎湖之居民及其後裔;中華民國法人應認為包括依照中華民國在臺灣及澎湖所已施行或將來可能施行之法律規章所登記之一切法人。

第十一條 除本約及其補充文件另有規定外,凡在中華民國與日本國間因戰爭狀態存在之結果而引起之任何問題,均應依照舊金山和約之有關規定予以解決。

第十二條 凡因本約之解釋或適用可能發生之任何爭執,應以磋商或其他和平方式解決之。

第十三條 本約應予批准,批准文件應儘速在臺北互換。本約應自批准文件互換之日起發生效力。

第十四條 本約應分繕中文、日文及英文。遇有解釋不同,應以英文本為準。
^^

棒球迷 wrote:
然而 台北和約 14...(恕刪)


日本不用歸還,ok啊!

在中日和約中日本放棄台灣澎湖等的主權,

此時台灣澎湖為無主之地,

那任何國家派人來接收,都能擁有台灣澎湖的主權,對吧!

所以當時中華民國已派兵接收台灣且與世界各國均有正式外交關係,各國也派遣使節進駐台灣,

這不就是中華民國擁有台灣澎湖主權且世界各國均承認的最佳明證!
wyn1 wrote:
日本不用歸還,ok...(恕刪)



台灣 澎湖是蔣介石得到 麥克阿瑟 一般命令第一號

才能來台灣 澎湖 幫美國托管 主要佔領國是美國 這就是為什麼美國有權可以為台灣制定法律為他的國內法 不然你真覺得 中國那副乞丐般的軍隊

真有本事來台灣嗎 這就是為什麼台灣已經很多年不慶祝光復節了

因為根本就沒有什麼光復節這東西 那都是假的 那天叫同盟國軍事佔領日 中華民國憲法裡頭從來就沒有過台灣 何來的光復之說
^^
你打的是文言文嗎?怎麼都沒有標點符號。講那麼多有屁用,誰叫日本幹輸美國跟中華民國,不開心可以啊,你叫日本再跟中國大陸開幹,贏了台灣再割給日本當殖民地,皇民就可以變成日本人口中的支那人了
棒球迷 wrote:
台灣 澎湖是蔣介石得...(恕刪)
棒球迷 wrote:
台灣 澎湖是蔣介石...(恕刪)

一般命令第一號全文
https://zh.wikipedia.org/zh-tw/%E4%B8%80%E8%88%AC%E5%91%BD%E4%BB%A4%E7%AC%AC%E4%B8%80%E8%99%9F
裡頭唯一提到台灣的是:"在中國(滿洲除外)、台灣及北緯十六度以北之法屬印度支那境內的日軍高階司令官及所有陸、海、空軍及輔助部隊應向蔣介石大元帥投降。"
哪一段有說了美國請蔣介石幫忙託管台灣?
哪有什麼未定託管?

https://ja.wikisource.org/wiki/%E5%A4%A7%E6%9D%B1%E4%BA%9E%E6%88%B0%E7%88%AD%E7%B5%82%E7%B5%90%E3%83%8E%E8%A9%94%E6%9B%B8
大東亞戰爭終結ノ詔書
日本天皇親自簽字蓋章對各同盟國合約

朕ハ帝國政府ヲシテ米英支蘇四國ニ對シ其ノ共同宣言ヲ受諾スル旨通吿セシメタリ

米英支蘇四國ニ對シ其ノ共同宣言
波茨坦宣言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6%B3%A2%E8%8C%A8%E5%9D%A6%E5%85%AC%E5%91%8A
(八)開羅宣言之條件必將實施

https://zh.wikisource.org/zh-hant/%E9%96%8B%E7%BE%85%E5%AE%A3%E8%A8%80
開羅宣言
三國之宗旨,在剝奪日本自從一九一四年第一次世界大戰開始後在太平洋上所奪得或佔領之一切島嶼,在使日本所竊取於中國之領土,例如東北四省、臺灣、澎湖群島等,歸還中華民國。

看看日本天皇親自蓋章簽名的
算不算的阿?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7%BB%88%E6%88%98%E8%AF%8F%E4%B9%A6
看看日本天皇
日本都說中華民國的了怎樣?
日本為何要支持台獨跟消滅中華民國
https://zh.wikisource.org/zh-hant/%E9%96%8B%E7%BE%85%E5%AE%A3%E8%A8%80
開羅宣言就明明白白

三國之宗旨,在剝奪日本自從一九一四年第一次世界大戰開始後在太平洋上所奪得或佔領之一切島嶼,在使日本所竊取於中國之領土,例如東北四省、臺灣、澎湖群島等,歸還中華民國。

臺灣、澎湖群島等,歸還中華民國
臺灣、澎湖群島等,歸還中華民國
臺灣、澎湖群島等,歸還中華民國

如果消滅中華民國
全世界最有利的就日本對嗎?

JommyWoo wrote:
一般命令第一號全文https...(恕刪)



1.老蔣說過台灣只是托管地 2.美國有權有法源 為台灣制定他的國內法

再再都說明了 台灣是美國的佔領地 有些人故意裝睡 當做沒看到 我也無可奈何了

反正台灣的真相 roc是不會赤裸裸讓大家知道的
^^
哪有?

老蔣明明講說一託管地性質那託管地了
就利用那讓美國高興一下不然怎協防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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