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arly605 wrote:別的不說,光是一位志願役士兵,薪資待遇至少要新台幣100,000元/月,才可能用全募兵制募到足夠兵源,這預算國家出不起,怎麼樣都覺得,兩年役期徵兵制對台灣的國家安全比較有利。...(恕刪) 軍隊像警察上下班就不會缺人了,可以參考日本自衛隊。
陳小春2525 wrote:軍隊像警察上下班就不(恕刪) 軍隊還要定期演訓,很多外膳宿都是看得到吃不到的福利沒有下基地洗冷水澡就要偷笑了怎麼可能完全實施外膳宿?日本自衛隊則是背後有駐日美軍在監視以至於日本自衛隊可以說是處處被設限無法變成正規的軍隊不然日本政府超想徵兵的
rsteapwos wrote:步槍兵四個月的訓練夠了對義務役也別存太多幻想會開槍故障排除能打個175靶會基本的單兵作業 班排戰鬥就不錯了 二戰步槍兵就差不多這種訓練程度且據我下基地經驗四個月也夠了更何況傳統步兵連也有60mm迫砲訓練期也差不多四週
66JOE wrote:台灣連步槍子彈都捨不得讓你隨便打了還會讓你玩飛彈?(還虧是子彈生產國,連美軍都跟我們買) 你該不會是本島兵?20多年前外島還有驅離射擊,防護射擊打的次數多很多且你沒下基地訓練? 外島還有排戰鬥射擊,野戰手榴彈投擲訓練
rsteapwos wrote:步槍兵四個月的訓練夠了對義務役也別存太多幻想 不是義務役不能用.而是役期該合理點.才能有所期待不然若堅持志願役才能用.那自己有簽下去嗎?從[心態]談到[幻想].既然要談主觀看法那以四個月來講先不談戰力如何光想想承平時期.尚且不能進入部隊服役承擔戰備.....一旦真的爆發戰爭.卻能立即投入戰場?相信很多人也是主觀認為.這根本就不合情理只是幻想真正當過兵的人.就知道[服從]的心態觀念是需要時間培養入伍四個月? 往往還是動輒懷疑命令.對於要求總想打折.心態上還沒真的民轉軍.....很難期待能在一聲令下.就置個人死生於度外去執行危險任務不然兵就是兵.何必還要分上兵一兵二兵? 不就是遇到要交付重任時.能有軍階可參考嗎如今客觀的事實一堆國家的義務役還維持約兩年役期服役期間若遇到戰爭爆發.是能直接投入戰場的即戰力而就算服役期間沒遇到戰爭?那在退伍數年內若被動員上戰場.也才能指望還沒忘記過去軍中所學.能立即進入狀況....即使是對岸的義務役.至今也還要兩年役期但在這裡就是主觀認為四個月與兩三年沒差?那就等著看台灣為世界示範一次吧看看結果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