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ooper62 wrote:※後又整編為“海岸巡防署”,主要分為海巡、岸巡兩大單位 應該是三單位洋巡、也是和平時期最危險最辛苦的單位。查緝隊、跟警察差不多..抓走私販毒,在電視常看到在路上攔劫運毒就是這單位岸巡..爭議最多都是這個....
ucandoit1010 wrote:說說看海巡有什麼實戰...(恕刪) 我也想知道 海巡有下基地嗎基地是在海上12海里處,看到阿共仔"軍艦",就上前登船,我猜不太敢吧。偵查不成,被抓回大陸的機率比較高。實戰經驗,大概就是被長官電外國船舶通過領海,有下列非屬無害通過情形者,得為必要之處置︰(一)對我國主權或領土完整進行武力威脅或使用武力。(二)以武器進行操練或演習。(三)蒐集情報,使我國防務或安全有受損害之虞者。(四)影響我國防務或安全之宣傳行為。(五)起落各種飛行器或接載航行裝備。(六)發射、降落或接載軍事裝置。(七)裝卸或上下違反我國海關、財政、貿易、檢驗、移民、衛生或環保法令之商品、貨幣或人員。(八)嚴重之污染行為。(九)捕撈生物之活動。(十)進行研究或測量活動。(十一)干擾我國通訊系統或其他設施或設備之行為。(十二)與無害通過無直接關係之其他活動。對於非屬無害通過之船舶,可採取必要的步驟加以防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