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在海巡部服役
大隊等於營部,中隊等於連部
一個中隊轄下約有4到5個班哨(分隊哨)
全台灣海岸線約有一千多個海巡班哨
大約三、四公里會有一個班哨
除班哨本身為海岸監控重點
更有夜間海岸巡邏會哨、埋伏哨
當時採取單北雙南巡邏會哨
後來因為逐漸佈署岸際搜索雷達
而漸漸把老舊班哨撤哨、拆除
到了現在整個移交給海巡署(含港口業務)
現在的岸巡等於是軍方
海巡才是警方(原保七總隊)
或可考慮把岸巡部分再移交給陸軍負責
由陸軍兵力負責岸際守備及監控
再於適當地點設立新的海防班哨
補充雷達監控的不足
甚至可以參考以前軍方海巡防務作為
印象中在軍方負責海防任務時少有出錯
1.指揮權統合的問題:
波濤洶湧 烈日當空 海巡尖兵 執法先鋒
海上攔截 岸際封鎖 內陸查緝不放鬆
洋巡岸巡 密切協同 雷達所哨 嚴密監控
情蒐整合 指揮靈通 保我海防無漏洞
如果今天還是跟以前一樣,海上是保七,陸上是海巡部,這樣船跑進來,那保七不就得請海巡部支援逮人?如果中途有交接問題算誰的?另外反方向來看,今天有人要偷渡離開,在岸上被海巡部追,結果搭船跑掉,那有辦法馬上指派保七派船去追嗎?指揮體系就不一樣了...


你看上面那兩個編制,第一章組織編制,第二章圖就是巡防區指揮部(整合海域、海岸巡防勤務,強化組織功能,於各地區設十三個巡防區指揮部,以有效指揮、管制、運用責任地區岸、海任務單位各項勤務。)
以第四中彰巡防區為例,下面有第三岸巡隊,海巡隊,跟苗栗、彰化、台中機動查緝隊)但其實他們隸屬(艦隊分署、中部分署跟偵查分署),可以看第一張圖....有了巡防區召集人就可統整該區域的岸巡洋巡跟查緝隊...
2.人口少,哨所都要裁了,怎麼可能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