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有骨氣歐! 讚!做水電搶大樓或是直接跟房仲簽都很難抉擇.跟房仲簽被房仲養就是事多到要往生利潤薄, 就像要老美開船過來每年繳的稅金最後不是政府收的是老美收的.自己去拜訪大樓挨家挨戶, 很難很快做大, 但是做到最後是自己的也許能快樂過日子.只是有時候要先撐過去. 不過有長輩打過江山, 守穩就可以. 就像是中華民國維持現狀.要換國號或是看人臉色過生活, 先決條件就是拳頭大屌要強. 甚麼未定論都是沒種文人在講的屁話.一發入魂還能鬼扯甚麼?撿到槍自然成為老大.我想你可能沒去道上跑過, 去玩玩就能體會. 能活著最重要.
鄭璟 wrote:對我們生活在臺灣的...(恕刪) "對我們生活在臺灣的公民來講,我們所珍視的是,我們共同的生活、文化、民主、法治、自由。任何人都不可侵犯 !以任何藉口都不行 !"==> 請問操控司法, 摧殘自身文化, 舔日賣國, 豢養親綠媒體, 也是任何藉口都不行嗎 ?
ykd521 wrote:中華民國收回臺灣地區都超過一甲子了...(恕刪) 中華民國何時收回台灣??日本在投降時並未將台灣割讓給中國也就是沒有收回這一程序充其量國共內戰只是國民黨與共產黨的內戰而國民黨只是占領台灣做為臨時政府後來民主化由台灣方面繼承國號而已這麼喜歡打內戰哪麼台灣舉行投票把國民黨員空投回去讓你們繼續打干台灣人屁事啊??
好圖狼 wrote:如果是這樣那當初就中美就不會建交了.要跟中共建交接受承認一國中國原則...(恕刪) 中美建交官方文字是"認知"而不是"同意"也就是美國說"喔......我知道了"並不是說"喔.......我同意了"人家是承認一個中國可是也沒否認一個台灣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