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茨坦公告....有權駐軍名古屋

Mike H wrote:
日本和同盟國簽署舊金...(恕刪)


這些話去跟美軍說吧.美軍依然駐軍的依據就來自波茨坦宣言和日本降書
kuny
那大韓民國的美軍駐軍及戰爭時指揮權也是韓國投降後的結果?!
這些話去跟美軍說吧.美軍依然駐軍的依據就來自波茨坦宣言和日本降書


錯了 美國操作手法比你想像的細膩
舊金山和約生效後
美日單獨簽署安保條約 賦予美軍駐日特權 其他同盟國沒份
問Ai交叉比對啊!? 免費大數據庫資料放著沒利用太可惜啦!貼上來給大家參考。

以下不代表本人立場,僅分享Ai 回應,有問題請噴 Grok.. 或自己上 Grok 去和它辯論。

Grok:

1. 波茨坦宣言(Potsdam Declaration)是美國、英國、中國(ROC)於1945年7月26日發布的正式聯合聲明(蘇聯後加入),要求日本無條件投降。

它具有國際法律地位,並非「片面放話」。日本最初回應曖昧(使用「mokusatsu」一詞,被誤譯為「無視」),但在1945年8月10日正式接受(以條件保護天皇地位),並於8月15日天皇廣播宣布投降,9月2日簽署正式投降書。

宣言成為日本投降的法律基礎,並影響後續舊金山和約(1951年)。

事實依據:美國總統杜魯門檔案、歷史頻道記錄顯示,日本接受宣言後,盟軍據此佔領日本並實施改革。

中國日報(2015)也確認,日本後續文件(如1972年中日聯合公報)均承認其效力。

2. 雅爾達會議(Yalta Conference,1945年2月)確實有秘密協議,美英蘇同意蘇聯在日本投降後進入滿洲(東北),恢復沙俄時代權益,包括租借旅順港、大連國際化、共同經營中東鐵路及南滿鐵路,並承認外蒙古獨立。

這些是交換蘇聯對日宣戰的條件。但協議未「劃分給蘇聯」(即非永久割讓),而是允許蘇聯「勢力範圍」和經濟權益,中國保留滿洲主權。

蔣介石政府(ROC)事後(1945年夏)得知,確實憤怒並抗議,但最終在美國斡旋下簽署中蘇友好條約(1945年8月),接受部分條件(蘇聯承諾支持國民政府,不援助中共)。

這導致ROC內部不滿,並間接助長中共在東北的勢力。

事實依據:美國國務院檔案顯示,協議強調中國「保留滿洲主權」。

國家利益雜誌(2013)和TutorChase歷史分析確認,ROC抗議但被迫妥協,蘇聯後違約支持中共。

這是二戰後美蘇冷戰的早期例證。
謝謝各位的回應
Oumuamua
其實只要將問題給Ai,或是討論串網友的回覆給Ai,這樣可以獲得許多資料,並且要請Ai將資料來源,包括權威機構的資料,已公開的國家級法律資料文獻等,Ai全都會幫你整理到好,之後就自己判斷,交叉比對,真相了然。[拇指向上]
Mike H wrote:錯了 美國操作手法比...(恕刪)
我同意這種說法
因為是美國丟的原子彈及後來的韓戰---讓美國可以駐軍
中俄--就沒資格了

高市的目地---顯然想要擺脫美軍,變成正常的國家
並不是真正的---敢介入中國內戰
(她還特別稱台灣為第三個地區)
中國公開宣佈,“”中英聯合聲明“”是過時無效的歷史文件。


“”聲明“”就是嘴炮瞎掰,沒有任何法律地位,無法和“”條約“”相比。
波茨坦宣言 也是declaration(英文相同) ,嘴嗨的一串屁話,從來就無效。
shuling0909
狗護主急了、哈哈哈。[笑到噴淚]
kuny
中共所有保證都是屁話,沒有實力才接受協商條件!事後再推翻保證把你吃掉!
ant1964 wrote:
我同意這種說法因為是...(恕刪)


日本要擺脫美軍!
基本上不可能的。日本要擺脫美軍,
然後獨自對抗俄羅斯跟中國還有北韓嗎?


96飛彈危機時候,中國試射飛彈!
飛彈距離日本比台灣還近!
日本嚇歪了,怎麼中國要恐嚇臺灣。
飛彈卻丟在我家門口?

更何況中國不斷在鼓吹民族主義,仇日已經不是口號
拿下台灣之後,下一個目標絕對是日本!
日本人絕對是抱緊美國大腿
Oumuamua wrote:
它具有國際法律地位,並非「片面放話」。

你嚴重缺乏法學常識,竟敢說「宣言」有法律地位。勸你放棄垃圾AI,改用別家的。

AI 摘要

「聲明」通常是指一個國家或個人公開表達其立場、意見或意圖的文件,通常不具備法律拘束力,而「條約」則是指國家之間以國際法為準則締結的書面協定,具有法律拘束力。條約的效力較高,可能需要國家立法機構審議通過,而聲明則較為常見,形式和約束力相對較為寬鬆。
Nobuo
Brian 168 演啥戲呀 說的就實話咩[笑到噴淚] 這還要演喔
Brian 168
Nobuo 道不同,但是像你這樣啥都不知道進來亂,就黑掉你解決吧。不想浪費時間。
Brian 168 wrote:
只需要一個合法合理的開戰原因

開戰不需要理由,理由都是瞎掰的。等著看你表演,看你何時駐軍到日本去?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