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Ai交叉比對啊!? 免費大數據庫資料放著沒利用太可惜啦!貼上來給大家參考。以下不代表本人立場,僅分享Ai 回應,有問題請噴 Grok.. 或自己上 Grok 去和它辯論。Grok:1. 波茨坦宣言(Potsdam Declaration)是美國、英國、中國(ROC)於1945年7月26日發布的正式聯合聲明(蘇聯後加入),要求日本無條件投降。它具有國際法律地位,並非「片面放話」。日本最初回應曖昧(使用「mokusatsu」一詞,被誤譯為「無視」),但在1945年8月10日正式接受(以條件保護天皇地位),並於8月15日天皇廣播宣布投降,9月2日簽署正式投降書。宣言成為日本投降的法律基礎,並影響後續舊金山和約(1951年)。事實依據:美國總統杜魯門檔案、歷史頻道記錄顯示,日本接受宣言後,盟軍據此佔領日本並實施改革。中國日報(2015)也確認,日本後續文件(如1972年中日聯合公報)均承認其效力。2. 雅爾達會議(Yalta Conference,1945年2月)確實有秘密協議,美英蘇同意蘇聯在日本投降後進入滿洲(東北),恢復沙俄時代權益,包括租借旅順港、大連國際化、共同經營中東鐵路及南滿鐵路,並承認外蒙古獨立。這些是交換蘇聯對日宣戰的條件。但協議未「劃分給蘇聯」(即非永久割讓),而是允許蘇聯「勢力範圍」和經濟權益,中國保留滿洲主權。蔣介石政府(ROC)事後(1945年夏)得知,確實憤怒並抗議,但最終在美國斡旋下簽署中蘇友好條約(1945年8月),接受部分條件(蘇聯承諾支持國民政府,不援助中共)。這導致ROC內部不滿,並間接助長中共在東北的勢力。事實依據:美國國務院檔案顯示,協議強調中國「保留滿洲主權」。國家利益雜誌(2013)和TutorChase歷史分析確認,ROC抗議但被迫妥協,蘇聯後違約支持中共。這是二戰後美蘇冷戰的早期例證。
Mike H wrote:錯了 美國操作手法比...(恕刪) 我同意這種說法因為是美國丟的原子彈及後來的韓戰---讓美國可以駐軍中俄--就沒資格了高市的目地---顯然想要擺脫美軍,變成正常的國家並不是真正的---敢介入中國內戰(她還特別稱台灣為第三個地區)
中國公開宣佈,“”中英聯合聲明“”是過時無效的歷史文件。“”聲明“”就是嘴炮瞎掰,沒有任何法律地位,無法和“”條約“”相比。波茨坦宣言 也是declaration(英文相同) ,嘴嗨的一串屁話,從來就無效。
ant1964 wrote:我同意這種說法因為是...(恕刪) 日本要擺脫美軍!基本上不可能的。日本要擺脫美軍,然後獨自對抗俄羅斯跟中國還有北韓嗎?96飛彈危機時候,中國試射飛彈!飛彈距離日本比台灣還近!日本嚇歪了,怎麼中國要恐嚇臺灣。飛彈卻丟在我家門口?更何況中國不斷在鼓吹民族主義,仇日已經不是口號拿下台灣之後,下一個目標絕對是日本!日本人絕對是抱緊美國大腿
Oumuamua wrote:它具有國際法律地位,並非「片面放話」。你嚴重缺乏法學常識,竟敢說「宣言」有法律地位。勸你放棄垃圾AI,改用別家的。AI 摘要「聲明」通常是指一個國家或個人公開表達其立場、意見或意圖的文件,通常不具備法律拘束力,而「條約」則是指國家之間以國際法為準則締結的書面協定,具有法律拘束力。條約的效力較高,可能需要國家立法機構審議通過,而聲明則較為常見,形式和約束力相對較為寬鬆。
https://un.china-mission.gov.cn/czthd/202511/t20251122_11758149.htm1.中國已經向聯合國秘書長提出要求2.中國有足夠軍力與日本開戰只需要一個合法合理的開戰原因不需要太多解釋跟說明、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