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斯坦公告」當年日本投降,白紙黑字寫著“中國有權在日本駐軍”。《波茨坦公告》是1945年7月由美國、英國和中國三國發表的對日最後通牒,要求日本無條件投降。公告中提到:《波茨坦公告》第七條與戰後盟軍對日本的佔領安排。中國作為戰勝國之一,享有在日本駐軍的權利!

此外,1946年中美簽署的《中國駐日佔領軍備忘錄》進一步將此項權利具體化,明確規定中國軍隊可駐紮於愛知縣(師部設於名古屋),


中日再鬧下去......大陸會不會提出要求執行此項權力?

那為什麼不是 "中華民國" 去駐軍?
因為1971年聯合國決議
讓中華人民共和國取代
中華民國

中華民國未使用的權利由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繼承

所以進駐名古屋的權利還沒有用到
中華人民共和國可以主張使用
neoneos
謝謝回應......
neoneos wrote:
此外,1946年中美簽署的《中國駐日佔領軍備忘錄》進一步將此項權利具體化,明確規定中國軍隊可駐紮於愛知縣(師部設於名古屋)
那為什麼不是 "中華民國" 去駐軍?

撇開國際承認不談
民進黨都力挺中國共產黨2758決議
由PRC取代繼承ROC
所以當然是PRC代表中國駐軍

兩岸各自表述一個中國: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Republic of 『China』
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neoneos
謝謝回應.....
國軍是中國軍隊 自然也能去名古屋
neoneos wrote:
波茨坦公告....有權駐軍名古屋


還真是搞笑!

事實上,真正有辦法、有能耐叫日本聽命的,就只有當年打敗日本的美國,不是蘇聯、不是中國、不是澳洲、也不是英國,確確實實只有美國!

而看起來,能叫日本聽命的美國,已決定放開日本的捆龍鎖,允許甚至該說是鼓勵日本重新武裝,成為美國有力的助手!

上面說的是亞洲,在歐洲方面,二戰戰敗的德國,也在美國的要求下,正在重建軍力,負起維護歐洲安全和平的責任!
波茨坦宣言 只是片面放話,日本沒有接受。是一個無法律地位的自嗨說法。就像雅爾達密約,美俄英三國一致同意把中國東北(滿洲國)劃分給蘇聯,事後中國(ROC)得知後憤怒拒絕一樣。

而且只有美國軍隊前往日本接收日本全土,中國、蘇聯已經放棄駐軍權力。現在反悔想去駐軍,要看美軍是不是願意把吃進去的肥肉吐出來?我估計解放軍是沒這個膽。

據聞,中美貿易戰談判時,中國提出的條件是美國滾出台灣、南海菲律賓、南韓,但是保留日本,如此中國願意給美國資金一兆美金,否則一毛錢也不給你川普。顯然習近平認知攻打日本對於解放軍仍然遙不可及。
zibba
先搞清楚,日本是战败国,中国是战胜国
bulldog2005
你的”據聞“是假的,雙方沒有談到台灣問題。
alanchentw wrote:
波茨坦宣言 只是片面放話,日本沒有接受。是一個無法律地位的自嗨說法。

1945年08月15日,日本天皇通過玉音放送發表《大東亞戰爭終結之詔書》
1945年09月02日,日本代表在東京灣的美國戰艦密蘇里號簽署《降伏文書》

上述白紙黑字遵從《波茨坦公告》無條件投降的條款
日本代表還畫押簽字
怎麼可能只是片面放話

大馬1251 wrote:
日本代表在東京灣的美國戰艦密蘇里號簽署《降伏文書》

日本遵守的是投降文件《降伏文書》,不是波茨坦宣言。而且ROC當年收到美國邀約駐軍時已經放棄駐軍權利,80年後此時豈能反悔?
leeluke168
你可以問Gemini
alanchentw wrote:
日本遵守的是投降文件《降伏文書》,不是波茨坦宣言。而且ROC當年收到美國邀約駐軍時已經放棄駐軍權利,80年後此時豈能反悔?

1945年08月15日,日本天皇通過玉音放送發表《大東亞戰爭終結之詔書》
1945年09月02日,日本代表在東京灣的美國戰艦密蘇里號簽署《降伏文書》

開宗明義提到日本必須遵守《波茨坦公告》
去看清楚再來嘴

連日本都不敢否定《波茨坦公告》的效力
全世界只有傻鳥才大言不慚說《波茨坦公告》無效
大馬1251 wrote:
去看清楚再來嘴

80年前ROC早已明確放棄駐軍權利,看清楚再來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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