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年役期... 沒有問題
那我也來提一個方案
募徵混合制
30% 精英兵種(需長時間專業養成型)用募的
70% 全部改成義務型的替代役(常備役撤掉)
接著.... 把台灣50%的公務員全部砍掉
反正除了保1 保4 消防役這些超累人的役別以外
其他幾乎都是幫公務員辦事, 而公務員則享受超好待遇
我相信裁撤50%公務員剩下的錢:
1. 絕對夠養20萬名以上替代役
2. 絕對夠支付勞保
3. 絕對夠支付健保
當過兩年替代役, 也算是跟社會接軌, 畢業後直接進社會工作也算是有"經歷"了
至少也比較懂禮節
J米少年 wrote:
一年十個月的話你也沒...(恕刪)
少年耶....
一年十個月有兩種...一種是扣成功嶺兩個月的...一種是直接扣役期的...
要搞清楚咧...如果是前面的...最少的大概都退伍二十年了!
二十年前的成功嶺...幹部是會打人的!!!
讚成恢復二年兵役..說真的兩年在某些專業兵種真的還不太夠.
以前的兩年兵,戰力最強時大概是一年半..前半年跟本還搞不清楚狀況.
破冬到下坡..才是部隊的主力!!
不過,真的要回復兩年的話,真的要好好檢討部隊的人力運用.
該訓練就去訓練,別把時間浪費在那些不知所云的勤務!
這兩天讀完一位在美國服役打過伊拉克戰役的一位台灣人的部落格.
發現,其實不管美國還是台灣..看來軍隊裏一些狗屁倒灶的事也是差不多.
尤其是後勤這一塊....不過人家的補保...物件管理..還是有值得我們學的
地方.但是訓練..真的就差的非常遠~~~不管是在質還是在量...完全覺得
台灣的地面部隊訓練是在兒戲!!!這一塊,真的還差人家很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