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收到教招了~無奈的是
這一次教召的報到日和我買好的演唱會日期是同一天
已經期待好久了 才給我來這個大驚喜...
後來翻到後面看到應召員需知第8條
報到截止時間後 無故未逾二日報到者 應補足逾期報到時間後 始得解除召集
比如我是10/2號報到 那我沒事先打電話過去 就直接給他3號才到 會發生什麽事嗎?
有相同經驗的人可以跟我說一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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