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址:http://www.storm.mg/article/232302
作者表示,近年來國防預算幾乎都優先提升海空軍,相形之下陸軍戰力的提升明顯受限,由於中國海空打擊實力持續增強,國軍在海空戰力的應用上雖可撐過一段時間,一旦彈藥耗盡僅有陸軍可獨自撐場,假如沒有一流的裝備要如何堅持到底呢?
作者建議:
首先,擴充現有的雷霆多管火箭系列的數量與射程,陸軍應設法將火箭的打擊範圍提升至100公里以上,更有利於陸軍在遠程即達成反登陸作戰的第一步。
其次,提升陸軍自走火炮的戰力,國軍應立即向美採購最新型的M-109A6自走炮車,汰換現有的老舊裝備,方能應付共軍現有的地面火炮戰力。
第三,全面強化陸軍野戰防空火力的範圍與射程,陸軍應積極將國造的天劍-2型飛彈改裝成由汗馬車裝載,配合復仇者與捷羚防空系統,方能更有效的打擊來犯敵軍。
最後,鑑於國軍主力坦克老舊程度嚴重,陸軍應著手自向美方購進新型的M-1系列坦克,淘汰過時的M-60A3與M-48系列主坦克。
w001 wrote:
原址:http:/...(恕刪)
首先要先搞懂什麼是「重層嚇阻」,基本上以我對政府「重層嚇阻」的簡單理解,就是攻擊就是最好的防禦,與其被動防禦讓台灣成為戰場,不如積極出擊,癱瘓對岸的進攻能量,所以陸軍的腳色應該就不能只是傻傻的等待共軍打過來再被動防禦了。
「重層嚇阻」戰略下的陸軍角色應該多培養如北韓那樣的特種部隊,或者是數量龐大的空降部隊跟海軍陸戰隊,可以很快的時間滲透進敵方後方斬首對岸的重要人物,或者是快速登入福建沿岸,佔領或破壞沿岸機場,這才叫重層嚇阻吧。
買一堆坦克大砲做什麼,AAV7P7兩棲突擊車還有V-22魚鷹才是應該想辦法多買的玩意,而多管火箭系列的射程應該要提升到可以直接往對岸射,射程提升起碼要350公里以上,可見該作者的觀念還停留在很傳統的被動防禦作戰。
sogo5370 wrote:
首先要先搞懂什麼是...(恕刪)
若情況真的糟到中國決定攻台了,
斬首一兩個高官或把打擊面拉到破壞一兩座城市恐怕無濟於事,
這樣做會喪失國際輿論的支持,
也有利中國把台灣軍隊塑造成分離主義武裝份子。
個人覺得陸軍應該要分境外境內兩層,
境外的以盡量破壞多數中國海上運輸船艦為目標,
靈活的陸基雄三飛彈發射車是第一線,
雷霆2000、和各類重砲作為近陸的第二線,
盡量造成登陸船隊的傷亡。
境內目標在於盡量延緩登陸部隊推進的速度,
屆時快速的炸橋、道路破壞、佈雷和突擊為主,
重點應該放在自走砲、多管火箭、武裝直升機上,
以小型車隊配方式靈活的轉移避免被鎖定,
陸軍若沒辦法牽制登陸方在灘頭上的話,
那它們第二目標就應該是爭取民眾撤離的時間。
不過如果已經瀕臨城下我就不太建議搞圍城戰或游擊戰,
因為只會把無辜百姓拖下水而已,
而且屆時死撐著的效用恐怕不大.......
qzz1129 wrote:
看了你寫的一大段,...(恕刪)
台灣的軍力不足以反攻大陸,但是可以把戰場轉移到中國沿岸,讓他們因為戰損過於嚴重以及港口機場遭破壞而放棄攻台,就算對岸不放棄至少也可以減輕海峽防禦壓力,比只固守台灣本土區域能延遲對岸更長久的時間,有更多時間爭取國際同情,同時也是展現軍事實力給美國看說我是值得幫你堵中國的合作對象,如果只固守台灣本島,防禦縱深實在太淺,縱然十幾萬大軍在島內,只要南北聯繫被切斷就只能遭各個擊破的命運。
而且主要不是要破壞他們的城市,是要破壞他們的港口跟機場,一方面降低他們的攻台能量,二來是展示給解放軍看我中華民國國軍有此等戰力震攝敵軍,而暗殺他們的軍區司令則是要擊潰對方的軍心,讓他們知道有敵軍滲透破壞便無法專心攻台,運氣好還能引發敵軍爭權內鬥。
重層嚇阻的概念本來就是要轉守為攻,如果攻擊不能有效,又如何能嚇阻!
或許我的想法有點激進,但兵者詭道也,保守的想法從來都不適合用在戰場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