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目的幾乎無所不包。這場戰爭的性質也就絕對明確:要麼解散這個聯邦,要麼維持這個聯邦。要想維持這個聯邦,那就必須使南方諸州無條件地向北方投降,就是要使北方無條件地征服南方。然而,南方卻是拒絕投降的。這樣,對於北方來說,進行戰爭也就勢在必行了,而在戰爭中是沒有折衷辦法的。
正如二十世紀的總體戰一樣,在戰爭爆發以前,總要有幾年的激烈宣傳。這樣,到戰爭爆發時,所有溫和節制的思想意識,就都一一消失了。同時,喚醒了敵對雙方類似於原始部落的狂熱精神。
這樣一來,也象伏泰爾所說的:“如果為不斷指控蠻橫的暴行敞開了門,那麼,只有到某一方完全被摧毀,刀才能入鞘。

從美國憲法的立場來看,林肯是一個獨裁者。戰爭開始不久,他就立刻暴露了這種作風。例如,未經國會批准,他便宣佈封鎖南方的港口;同時,還下令招募七萬五千名志願兵,而且,他依仗權力,取消了“人身保護”法律在馬里蘭州的實施。凡是被懷疑不忠的人,不經審訊就被投入監獄;“忠誠的巴爾的摩市市長,由於受到同情南方的懷疑,結果被捕,並被禁閉在一個要塞之中達一年多”;馬里蘭州的一位法官,“由於開庭審理政府官員的非法行為,而在休庭之後,竟被一群士兵包圍,被打得遍體鱗傷,還被監禁了六個月

1863年5月,格蘭特的部隊人數上升到了7萬2千人,火炮248門;此時維克斯堡內南軍僅為4萬5千人。同時在密西西比河上,在格蘭特的要求上,海軍的大批鐵甲艦也保衛斷絕了維克斯堡的水上聯繫。就這樣,格蘭特把維克斯堡徹底地包圍了,之後就實施糧食的禁運,力圖困死守軍,當然城中的市民也遭到了同樣的命運。而面對南軍司令彭貝爾頓讓市民離開的維克斯堡的要求,同樣遭到格蘭特的一口拒絕,堅持南軍必須無條件投降。北軍的炮兵每天不分白天黑夜日日連續對維克斯堡進行無間斷炮擊,每天只因為炮兵吃飯和補給的要求停止炮擊三小時,其餘的二十一小時都是無休無止的猛烈炮擊。就這樣到了1863年7月4日也就是美國獨立日,同樣也是東部蓋蒂斯堡戰役的後一天,南軍在堅守了7個月,彈盡糧絕後終於向格蘭特“無條件投降”。 圍攻中的格蘭特在這次戰役中,和他的偉大勝利相比,格蘭特的損失卻並不顯得很重大,他一共損失了9千人左右。而南軍傷亡了1萬2千人,另有3萬5千人投降被俘。而城中至少3至4千名市民由於圍困造成的饑餓和炮擊而死亡,其中大部分都是婦女和兒童。
到了1864年4月,對格蘭特一直很偏愛的林肯,終於任命了格蘭特為陸軍總司令。他開始轉戰到了東部戰場,同時任命謝爾曼為西部方面軍最高司令,而格蘭特也給他下達了那條著名的命令“create havoc and destruction of all resources that would be beneficial to the enemy。”明確要求謝爾曼對南方進行毀滅性的不計後果,不惜代價的摧毀。
在南北戰爭時期,北方軍隊就地大規模徵用老百姓的糧食、牲口和物資同樣是家常便飯。就地取得給養,並且毀掉敵人賴以維持軍隊的戰爭資源也是北方諸位將軍們的共識。格蘭特將軍就曾經表示,大兵們不分青紅皂白胡亂搶劫良善百姓的行徑當然是應該受到軍官善意“勸阻”的,不過如果是在經過授權的軍官帶領下,只要給主人開個收條這一切就變得非常合情合理了。
當然,他也非常通情達理地說,在某些情況下是用不著開收條的。那些被認為是叛亂分子的種植園主,往往被大家開開心心地搶個痛快、燒個乾淨。在這幫拿著槍的傢伙面前,再怎麼想保護自己財產的硬漢都得學會夾著尾巴老老實實做人。聯邦軍隊出於打擊敵人戰爭潛力的目的考慮,每每進入南方人的地盤大肆破壞,下手毫無顧忌。為了不給敵人留下可供利用的資源,特別是吃的東西,北軍非常喜歡連吃帶糟蹋來個三光:能吃的吃光,能帶走的搶光,帶不走的燒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