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同美國國防部指示台灣兵役延長為一年

美國是全世界最有實戰經驗的國家
美國防部指示台灣兵役延長為一年足見四個月"延長版新訓役"不足以彌補兵額空缺及專業訓練
希望盡快實行
這應該比承認論文抄襲還困難
街角的癡漢 wrote:
美國是全世界最有實戰...(恕刪)
2年的路過
那時候才叫精實
如果訓練是為了戰比較久,讓漂亮國多賣一些武器的話
個人倒是支持現在這樣....或許沒戰力到時候死的人會少一點
當三年的戰技隊.....每年329真熱鬧.
美「前」防長建議

美狗都是下台了才會吠嗎?
徵、募併用!
徵兵義務役期至少1年,可轉志願役
一年役期內皆為士兵階級,幹部限志願役士官階級以上擔任
以上屬於國民應盡義務與權利

募兵志願役期至少3年,士兵依相關條例可轉服士官職,可予有志軍職民衆及社會人士另外一種就業及發展之路,亦可訓練培養領導幹才
街角的癡漢 wrote:
認同美國國防部指示台灣兵役延長為一年

應回復過去的兵役,2年。
掃帚戰技學習不易,兵役至少要改為2年,才有跟共匪一搏的本錢。
1年兵只比軍事訓練役多幾個月,學的東西差不多,時間拉長幾個月而以
一個是二兵,一個是一兵,在部隊的職務就只是低階的工作任務

正規軍人要完整走完訓期,先受完駐地專精訓練,各式戰備任務,下基地,
聯勇,漢光,即使是2年兵還不見得能輪到三軍聯訓這些大型演習,
只靠個人戰技是不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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