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爭公義! 單親媽拒大眾銀退錢


fisheriestw wrote:
她的公義是啥?銀行核貸給還款繳息有高度疑慮的借款者叫有公義嗎?
沒錢也借不到錢, 亂標自己根本買不起的東西, 棄標違約依法被裁罰, 卻還有理由怪別人?

更深入仔細分析吧, 以免有人總是搞不清楚狀況.
1.得標者在未繳足拍賣價款並取得權利移轉証明書,完稅,或戶前(繳足價款之後至少14天後的事了)並未具備該法拍屋之所有權, 既然無所有權, 此法拍屋自始根本就不能當成是此案申貸之擔保品. 所以此得標者向銀行之申貸跟這法拍屋(及其如何?)一點關係也沒有!
補充說明:一般狀況若非自有資金買法拍屋就得先有BRIDGE LOAN(代墊款,過渡性借貸)的額度可以借款取得資金以給付得標之價金. 在取得法拍屋所有權後再以法拍屋申請房貸(以原法拍屋為擔保品)來償還BRIDGE LOAN. 有些銀行(如彰銀,合庫,一銀)會把這兩段不同的額度包在一起設計為一項金融產品/專案(有些還包含投標保證金), 一般稱法拍屋貸款專案! 但此類專案授信準則與擔保物鑑價不會因此而有不同! 若連前段的授信條件與資格(通常較後段更嚴格)都不符那後面就免談了!

2.要向銀行申貸來購買此法拍屋, 當然又回到授信5P上! 連最重要的PEOPLE及PAYMENT都明顯有很大的問題, 也難怪得標者去各家銀行申貸都直接碰壁!(基本上基於此因, 接觸的AO連接案應都不會, 因為這是最基本的授信SENSE)

3.得標者得標後才進行申貸行為, 就算各項條件齊備, 且是以非常順利的正常狀況下, 銀行的撥款是也會遠落在法院全額繳清拍賣價金之後.(基本上基於此因, 接觸的AO應也不會明擺著做白工來接案送案, 因為這也是最基本的授信實務上的SENSE)

4.就算該法拍屋不是兇宅, 該得標者也鐵定無法在法定期限內繳足全額拍賣價金. 當然就是棄標違約. 有誰逼迫他棄標? 就是該得標者自己拿不出錢也借不到錢來所以棄標違約嘛!

5.法拍屋是不是兇宅跟她必然發生的棄標違約一點因果關係也沒有! 這樣的後果是能怪誰? 當然是得怪得標人自己啊!

6.法院是接受到此得標者(棄標者)提供的資訊在下一標中標註, 結果造成此得標者(棄標者)可能的賠付金額擴大, 這是要怪誰? 當然還是得怪得標者(棄標者)自己啊!

7.現得標人拿法拍屋是兇宅出來扯是在幹麼? 且何以知道並確認得標者真的不知這起標價遠低於市價的法拍屋不是兇宅? 此得標者(棄標者)說了算?

結論:
此得標者(棄標者)自己基於某些他人未知的原因或理由, 造成她自己完全基於自身行為產生的現階段損失(但以後怎樣則未知), 但現在得標者(棄標者)卻企圖把責任,過失與損失往別人身上推?

台灣這社會近年來不管法理如何? 就是裝弱勢會吵會鬧的有糖吃, 又多個案例了!
大家可要看清楚好好學學喔. 這真是個教壞孩子找借口不負責任的典型好榜樣!(恕刪)




專業 目前台灣人的素質就是理盲 爛情

Osm wrote:
不是問你銀行的反應,...(恕刪)

101樓已回答你了 幹嘛再問?

因為她跟銀行有糾紛

看行員不順眼投訴 金管會都會出面了

你只要看銀行不順眼 投訴金管會
不管有沒有道理~
(時間.地點.人物要寫歐.)

金管會都會行文"關切"銀行~
吃小菜.喝小酒.打小牌.摸小手.騎小車....看看小電................................................視!
Osm wrote:
不是問你銀行的反應,是問金管會為何插手,難道問題看不出來嗎?

為何狀況內的人都答不出來呢?

+1

金管會插手後

大眾銀如果有理,怎麼不抗辯呢?

反而是乖乖送還單親媽的損失?
各位大大 如果對圖示有興趣,請參考『1977 她的眼睛像月亮』http://www.youtube.com/watch?v=YgCiXDLIj6Q
yukiko wrote:
銀行業的朋友都是法務嗎?

而且銀行分行的法務,幾乎都是與合約有關

一家大銀行,全部能有幾個是銀行法規的法務?

你確定你問對人了?

跟法務何干?

金管會只要來文
總行就下條子到分行或區部
交辦"好好"處理(甭管對方無理 趕快搓平)

經理就帶著屬下 鞠躬哈腰(幹在心理口難開 明明是對方無理)

最常發生在貸款部門(尤其是客戶違約 不想繳)
吃小菜.喝小酒.打小牌.摸小手.騎小車....看看小電................................................視!
yukiko wrote:
金管會插手後

大眾銀如果有理,怎麼不抗辯呢?

反而是乖乖送還單親媽的損失?



只能說你們生活的地方真美好~
都不用吞忍
或說 你們可能就是叫人吞忍的人?


套句食神台詞"得罪方丈還想走?"
對銀行來說
金管會=方丈

對金管會來說
輿論(新聞?)=方丈

對財政部
立委=方丈
----------------------------------
你們這麼情義相挺
不覺得
相對於守約守法的人 不是很不公平嗎?
(卡奴可減息 不遲繳的乖乖繳息 守約是笨蛋囉?
棄標的可免罰 以後大家通通找個理由棄標好了)
吃小菜.喝小酒.打小牌.摸小手.騎小車....看看小電................................................視!
怒濤爆裂 wrote:
101樓已回答你了 幹嘛再問?

因為她跟銀行有糾紛

看行員不順眼投訴 金管會都會出面了

你只要看銀行不順眼 投訴金管會
不管有沒有道理~
(時間.地點.人物要寫歐.)

金管會都會行文"關切"銀行~


依照法拍程序走,狀況內的都認為沒問題的,金管會為何出面?金管會狀況外?

究竟依何法條金管會要求銀行處理?

怒濤爆裂 wrote:

對金管會來說
輿論(新聞?)=方丈

對財政部
立委=方丈


財政部要聽立委的?這是我聽到的笑話之一。


Osm wrote:
金管會是慈善機構?還是有選舉壓力?...(恕刪)

你去問金管會
來問我 我只能根據我以往的銀行經驗 給你我的答案~

另外 不要跟政治擦邊 會被檢舉政治文
吃小菜.喝小酒.打小牌.摸小手.騎小車....看看小電................................................視!

怒濤爆裂 wrote:
你們這麼情義相挺
不覺得
相對於守約守法的人 不是很不公平嗎?
(卡奴可減息 不遲繳的乖乖繳息 守約是笨蛋囉?
棄標的可免罰 以後大家通通找個理由棄標好了)


那金管會為何介入呢?他是狀況外嗎?
講出銀行員心聲..

在銀行工作就知道
大聲就一定贏
誰管妳有沒理
先道歉就對了
明明不是自己錯
還是得道歉
上面想搓掉
下面就得吞掉
而亂吵得明明是錯的
卻順勢上爬
自以為自己沒錯
金管會不會管妳銀行對錯
只要有人申訴
就會行文總行
而總行就會通知分行經理
""好好""處理
這是常規
卻也是可悲的常規
上了新聞、有了民代
錯的就是變成對的

怒濤爆裂 wrote:
只能說你們生活的地方...(恕刪)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27)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