轎車遭闖紅燈騎士撞上須賠169萬 判決書指出關鍵

五煙侯 wrote:
請教一下,之前看報導...(恕刪)


這要看法官的自由心證了,不是每位法官都認為闖黃燈有肇責。
這種事也只能說人死為大,只能算駕駛衰了。
交通事故遇到了就是衰,若有保第三責任險就推給保險公司吧。

【聯合報╱記者何祥裕/台北縣報導】 2008.07.15 03:30 am 
   
台北縣三重市曾姓市民今年初騎機車,因黃燈時左轉,警察以「闖黃燈」為由開了一張罰單;他不服向法院聲明異議,法官認為,「闖黃燈」並無違規,該路口亦非兩段式左轉路口,撤銷罰單。

法界人士指出,在交通安全教育中都會教導駕駛人,紅燈停、綠燈行及不搶黃燈,很多人以為搶黃燈是違規行為,但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中,並未將「搶黃燈」列為違規行為,黃燈用意只是提醒駕駛人「快變紅燈了」。

曾姓男子今年二月廿日上午騎機車經新莊市建中街新泰路口時,因為搶黃燈左轉,警察攔下後,開了一張「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的罰單,要罰六百元並記違規點數一點。

曾姓男子主張,他左轉時剛好號誌變黃燈,左轉後就被警察攔下,但他認為沒有違規,而且該路口也不是兩段式左轉路口,請求法官撤銷罰單。

法官開庭時,當初開單的新莊分局新莊派出所員警作證指出,當時曾姓男子左轉時,號誌已經變成黃燈,確認曾有闖黃燈的行為,因而開單。

法官根據標誌號誌設置規則,認為黃燈用於警告「紅色燈號即將顯示,屆時將失去通行路權」,換句話說,黃燈顯示時,還沒有失去通行路權,曾在黃燈閃起時通過該路口,並未違反「轉彎時,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規定。
那個「死」阿伯不會是看到別人的燈號變黃燈了就衝出去的吧?

愛衝第一嘛、剛剛好而已。

陳小春2525 wrote:
這要看法官的自由心證了,不是每位法官都認為闖黃燈有肇責。...(恕刪)

那個新聞只說沒違規
肇責跟違規不一定有必然關係
你自己把兩回事畫等號

假設有人很雖時速30正面撞死人
他沒超速沒有任何違規
但他就負肇事責任
會因為沒違規就沒事?
鼎 鑊 甘 如 飴 求 之 不 可 得
法院本來就不接受採訪呀
你是有看過法官出來接受採訪然後跟當事人互槓的嗎?
判決書就是法官所有的想法與意見
當事人覺得不對,就去上訴呀
不然幹嘛弄個三級三審,還有再審跟非常上訴制度咧
不要把吵架這套拿來法院好嗎

另外一堆人沒看判決就在那邊扯
判決書都有寫呀
當事人還沒有到達停止線,燈號就變成黃燈了
更重要的是,她自己承認有看到老翁在另一邊
那不就好了
已經看到對方要闖過來,而你卻沒有任何迴避或減速動作,直直給老翁撞下去
當然有責任啦
而且法院只判拘役50日,很輕了呀,也考量老翁是闖紅燈的因素了唄

而有沒有違反交通規則跟有沒有過失責任本來就兩回事
就像你開車明明看到行人違規穿越馬路
請問你可以不煞車,直直給他輾過去嗎?
然後說我在速限內駕駛呀,誰叫他違規穿越馬路,雖然我看到他了,但我幹嘛讓他,撞死剛好
你覺得這種說法行嗎?
xiangnansu wrote:
那個「死」阿伯不會是看到別人的燈號變黃燈了就衝出去的吧?
愛衝第一嘛、剛剛好而已。

你說得很好,我也同意. 老阿伯闖紅燈,愛衝第一,被撞得不冤.
我也覺得他是上街害人.

回過頭來,另一位當事人搶黃燈,愛搶快,被判罰,也是天公地道.
隔壁的黃燈樓
版主cm4430道理上說不過人
把本咕報黑名單禁言
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638&t=5138554&p=1#64223565
鼎 鑊 甘 如 飴 求 之 不 可 得

為什麼台中市政府交通局沒有責任?
為什麼台中市政府交通局沒有責任?
為什麼台中市政府交通局沒有責任?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173條
網狀線,用以告示車輛駕駛人禁止在設置本標線之範圍內臨時停車,防止交通阻塞。其劃設規定如左:
一、設有行車管制號誌路口不予劃設

這裡有行車管制號誌,卻又劃網狀線,
不是交通局違法在先嗎?

我有沒有突破盲點?
stoak wrote:
依照交通規則綠燈行駛,遭到闖紅燈的機車騎士撞上



這就是傳說中的歪樓嗎...




Gugugu wrote:
假設有人很雖時速30正面撞死人

IU妹妹 wrote:
已經看到對方要闖過來,而你卻沒有任何迴避或減速動作,直直給老翁撞下去

Katong wrote:
你說得很好,我也同意. 老阿伯闖紅燈,愛衝第一,被撞得不冤.
絕代蝴蝶 wrote:
我第一段回你一秒內...(恕刪)


當然是你有問題....

事情發生在一秒內 關一秒以上什麼事?

你連邏輯都搞不清楚? 還討論什麼? 回去看懂判決書再說...

一秒內辦的到同時過馬路 看紅燈變黃燈 看闖紅燈的騎士出現 還要踩煞車?

我看你不只是邏輯有問題 ~~

請問您知道什麼是紅綠燈嗎? ︿︿ 你行駛到一半變燈是要停在路中間嗎?

哪來闖黃燈 碰撞前第36秒都是綠燈啊 變黃燈和碰撞是同時第37秒內發生的

麻煩看清楚判決書的紀錄好不好?

IU妹妹 wrote:
法院本來就不接受採...(恕刪)


09:44:36被害人騎乘之機車出現於監視錄影畫面右側。
09:44:37紅綠燈號誌轉為黃燈,此時被告車輛尚未抵達停止線。
09:44:37末被告車頭與被害人機車右側發生碰撞,碰撞地點在網狀區與斑馬線間。


麻煩判決書看清楚 變黃燈和碰撞是同時發生的..36秒被害人闖紅燈時 另外一側還是綠燈

有恐龍法官就算了 也不意外

現在還有鄉民期望駕駛都變賽車手 碰到闖紅燈的都要用特技閃過(我方綠燈) 真是太好笑了

只因為還沒到停止線就要變身為舒馬特 是差1CM?還是2CM?

我倒想聽聽有幾個人有保握在零點幾秒內反應的

有保握還當什麼鄉民 直接去國外當賽車手算了...替國爭光就靠你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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