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手銬銬一個年輕社工是哪招?

ltu6323 wrote:
她是幫兇啊


街談巷議這麼說.
那是煮飯 共犯 幫助犯 還是在地協作者?
悟宇道 wrote:
她30萬交保!交保是...(恕刪)
30萬是很重罪了,上銬不意外
JasonQ wrote:
你說,誰給你信心,在地檢署複訊後交保前就可以確認社工訪視紀錄造假? 


我在這篇貼文哪裡有說訪視紀錄「造假」?
該上銬的應該是直接加害人吧?社工或有疏失,上銬為何?
yurue wrote:
我在這篇貼文哪裡有說...(恕刪)

你知道兒盟是不能公佈訪視紀錄的嗎?
任何社會工作者因業務而產生的文字記錄
都有保密原則需要遵守
就像醫院的病例
不能為了對外說明就自己公布紀錄內容
想銬誰就銬誰
1.台北一名快80歲的老婦,因為嗆員警,"年輕人不會處理案件",還拿紙拍桌,就被員警以妨害公務為由,壓制上銬近4個半小時
2.警察很派!上銬聚賭70歲阿公阿嬤 「遊街示眾」300公尺,賭象棋麻將被捕的林姓屋主87歲,還有其老婆81歲,男賭客70歲
3.高雄市有一名74歲的陳姓老翁,誤取鼓山區中華一路騎樓上的一袋市值1元的空寶特瓶,妻子接獲通知趕來看到老伴被銬著
JasonQ wrote:
我看到的是部分傳言說社工造假

但是兒福聯盟執行長也出面擔保社工的訪視紀錄沒有造假

那麼,訪視紀錄造假這件事,到底是從哪裡傳出來的?









新聞標題:
證人改列被告
偽造文書
1歲童慘遭惡保母毒手,親友打臉兒盟「許多照片非社工探訪所拍」:樓下鄰居也錄到哭聲

爆料公社貼文

https://web.bc3ts.net/post/6111864?fbclid=IwAR0uUTOebRocg2d9JQgsxMDnOPwqlYrZ7cAe0-RuV7mDVwBvwZOuKElOXFQ


【家屬原文 節錄/林祐生】

關於剴剴案件,社工與外婆的Line對話紀錄



問題點也不在於是否拒絕誰訪視,而是社工本身是否有善盡責任做好監督的工作,法醫驗屍報告指出是長期受虐,假如社工真的有盡本分,今天也不會發生這個遺憾的事情了!

在此說明一下對於對話內容的問題:

社工回報的照片部分,有許多並非實際探訪所拍,其中包含我們帶小孩去兒福聯盟確認狀態拍的照片,卻被拿來當作訪視回報照片

對於小孩日常照的變化,社工持有專業度不應該看不出小孩的明顯變化:眼神呆滯、消瘦、恐懼、無辜求助感等

小孩坐搖搖馬開心的態度沒了、頭髮明顯凸了,接著再剃掉頭髮、溜滑梯照看起來就是交代照,這些真的都是社工實際訪視照?

回報牙齒因磨牙掉了四顆,卻沒有口腔照,社工確實有訪視?還是這樣的狀況還不足社工前往緊急訪視?

唯獨兒福聯盟的部分,我認為必須負起全責,畢竟出養程序是由兒福聯盟完成最終任務,簽約保母的作為以及社工的疏失,本就應該由兒福聯盟承擔,但請不要誤導方向,我並沒有針對職業性指責錯誤,僅限與案件相關之人,如:社工陳尚潔、保母劉彩萱、劉若寧等,請不要用對號入座的方式誤導社會大眾,好好面對該處理的問題

底下附上的影片,已通過錄影者的授權同意,開啟影片請強化心靈再開啟!

裡面的聲音我這輩子都無法忘記!那是一個被嘴巴嗚住、無助、絕望的哭聲…

北北對不起你,我真的來晚了!如果我再強勢一點,如今也不需要讓你渡過那痛苦的幾個月!

    

請媒體大眾拜託不要再誤導方向、更不要再亂吹風向,我們真的只希望能還感恩剴剴一個公道,拜託各位了






迷失的缺口
可以麻煩碼一下嗎?兒少條例請注意
迷失的缺口 wrote:
你知道兒盟是不能公佈...(

任何社會工作者因業務而產生的文字記錄
都有保密原則需要遵守

恕刪)


請提供「任何社會工作者因業務而產生的文字記錄,都有保密原則需要遵守」的法源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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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工作倫理守則 一、 對案主的倫理守則 7. 隱私保密 案主或第三人聲請查閱個案社會工作紀錄,應符合社會工作倫理及政府法規;否則社會工作者得拒絕資訊之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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