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僑的問題舉個強烈的比喻,如果是經過過濾後的屎水,變成可供產業使用的原料水,(生菌數、氣味等等都在最低標內),再進口來〝精煉〞二次過濾,包裝成礦泉水賣給你們,給你們喝過濾後的屎水,生菌數等合乎食用標準的屎水。如果今天南僑直接進口分裝後就直接可以上架賣的食品級原料油,就沒大家在吵的這些問題了,撇開有毒的不說,(本來就不行)像南僑、頂新那些黑心產品,最大的關鍵在於,【屎水過濾後可以喝,你敢不敢喝。】還包裝成礦泉水賣給你,
pinget9 wrote:報關不實就依報關不實的法律走而不是叫人家產品下架這又是哪條法律規定的依法行事才是對的 所以報關文件用中文寫非食用的東西拿來給你吃你覺得這是依法行事,只是報關不實,不用下架???難怪台灣會有這麼多黑心食品,畢竟民眾自己都無所謂了...
halachung wrote:如果是經過過濾後的屎水,變成可供產業使用的原料水,(生菌數、氣味等等都在最低標內),再進口來〝精煉〞二次過濾,包裝成礦泉水賣給你們, 你的比喻差有點遠.南橋事件不是進有問題的原料,也就是你所說的"過濾後的屎水"而是為了逃漏稅把合格的原料當成有問題的原料進貨.以台灣的法律觀點而言,如果是當"有問題的原料"進貨,就不應使用在食品中.
rjchardljn wrote:南僑化工是丟臉也是不要臉,故意寫工業油來規避檢驗 前面都解釋很清楚了.,還在鬼打牆??南僑是寫 ""產業用"".,不是工業用.,industry use.,是產業用,這是政府機構的誤植,跟南僑無關.,
有什麼好吵的,沒經過國內檢驗程序的油你們喜歡吃就去吃吧,澳洲的文件充其量也只是澳洲的聲明,如同之前有人說的,運送過程中要是油品有污染或是腐敗的情形澳洲的聲明有屁用,沒有依照本國合法進口抽驗的食用品一律視同有問題,下游廠商的損失當然是南僑一肩扛。
saloonil wrote:(恕刪)...industry 跟 industrial 分不清...(恕刪) 明明問題就不在英文怎麼翻,這根本是在模糊焦點,以工業用途報關當然就不能使用於食品製造,以工業用途報關當然就不能使用於食品製造,以工業用途報關當然就不能使用於食品製造,這中文字很難理解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