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ia_t2000 wrote: 當初自己支持廢死等到(恕刪) 連廢死律師也是這副德性,自己已婚還有小孩,居然胡扯,然後要跟自己法律服務的當事人約炮....恥度無極限....這種廢死律師跟廢死團體....再怎樣辨舌無礙.....也只是罔顧受害者人權而已...
carloslie wrote:連廢死律師也是這副德(恕刪) 廢死 要有完全的配套這個不管是 那個國家都是如此就是因為配套方案 很吃錢所以 台灣廢死才會那麼不可行(我聽過兩 三場廢死的辯論;是的,理論上 因為死亡的不可逆.所以廢死才可以避開這種問題;但是 即便是這樣的理論.當談到所謂更生教育/矯正,沒有廢死的辯士,可以提出完整的方案.且保證方案的可行;事實上,廢死的辯論,每次結論都是說當方案完整,台灣應該朝廢死執行,但是現實就是完全沒有方案)台灣連 刑罰高(無期徒刑,或高於5 年以上徒刑)的犯人都無法有效矯正其行為.所謂,監獄中的行為評估,很多時候就只是為了控制犯人人口的優化報告.
Cardan5576 wrote:沒關係還有三審,我就是不相信喚不回真理!這個兇手不用暗爽!因為他離死刑越來越近了! 你傻啦,有一派人信奉的是身在公門好修行... 我記得前兩年吧, 新聞報導一個外勞入侵店家, 先將男主殺死(或垂危), 再當著小孩前強姦女主, 後來還不是沒判死, 理由之一居然是犯人是因為家鄉的女兒生病之類的.....很多時候現實比小說還荒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