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劍斬清朝官:當年眷村或礦工住宅都沒有建照,也沒有使用執照

cm4430 wrote:
違建是這麼定義的嗎?

你要不要先搞清楚整件事的時空背景?你用現行的法律來解釋制定法律之前的案例,到底是笨還是蠢?

現在買地亂蓋當然不行,因為法律有明文規定。
但4-50年前還沒這些法律時那些房子就已經存在,你說它違法?請問它在蓋的當下到底是違反了哪條法律你倒是說說看。
賴清德家爆違建 新北市府:若民國70年前興建算合法
新北市府回應,賴家的門牌建物沒有使用執照、建物登記以及稅籍證明等合法資料,加上空照圖比對是屬於2009年6月前的違建。而新北市在1981年實施北部區域計畫,如果屋主能提出建物在1981年之前就存在的證明就能認定為合法房屋。

民進黨發言人張志豪:「賴清德主席出生前就已經存在而且因為已經有多處漏水的問題,所以在民國92年前後就來進行翻修
*************************
民進黨發言人說:這棟房子在2003年翻修。
新北市政府說:新北市在1981年實施北部區域計畫,如果屋主能提出建物在1981年之前就存在的證明就能認定為合法房屋。

來吧,請賴清德提出1981年的時候,房子便長成這副德性:
以進化史來看,膝蓋是不著地的,可為何1450總是跪著說話?
A辣愛怕跑 wrote:
讓你們了解一下貧苦人的悲哀
我家族的老厝
是住在日本時代廢棄的軍官俱樂部
住了非常久的時間

之後自行改建成部分土角厝.部分磚屋
之後國民黨政府來台灣~接收日本政府的所有土地房產
1961年 (我真的很不想說民國50年)
全國辦理土地第一次登記
那個時代台灣還是有很多貧困家庭
我的先輩因為沒有錢繳地價稅~所以沒有去辦理土地第一次登記

論真的~我們家族還先於國民黨政府在那塊土地上
結果我們之後還要繳租金給政府~最後還要花錢購買土地
我如果沒有講這個故事
你只是看表面的話~那就如前面某位大大說的~我們家族侵占國有地~是犯法的行為
這樣對嗎?

日據時代對土地調查很嚴格
每寸土地都有紀錄原主是誰
只要有原地主的資料
光復後多久都能取回原土地
甚至有民國100年才補登記的

你的祖先不是沒錢去土地第一次登記
是根本沒有證明可以土地第一次登記
廢棄日本俱樂部你住了就是你的?
日據時代土地台帳有你家姓名嗎?

你的祖先不是原地主
只是占有日本人土地
好意思說比政府先在那塊土地上?
你的祖先確實是非法侵占國有地
frank1253
他的祖先就日本人,當初戰敗的不願意回去,所以那是日本軍官俱樂部,那是他們的地,這是天皇賜給他們的,你們這些大陸來的福佬人,但為逆天皇的意思,大大的不敬。[笑到噴淚]
frank1253
上面我寫的只是搞笑諷刺,但,P大大回答卻實專業,你是建築系的喔!很優秀喔![真心不騙]
當年的眷村違建,國民黨拆除後,還會給眷村戶蓋免費國宅
國民黨的大小眼,族群歧視很鮮明
日台統一,百年和平
Rembo464 wrote:
當年的眷村違建,國民黨拆除後,還會給眷村戶蓋免費國宅

免費國宅?
看你媽長得漂亮?還是....

誰告訴你拆眷村後新建國宅是免費的?誰?跳出來讓我來打臉..

要抽籤還要花錢買! 你這個傻B別亂造謠..OK!


林北我就是眷村長大的,告訴你 眷村老屋要花錢買,拆建的國宅一樣還是要再花一次錢買.
iijima_ai
說好不打臉..........你怎麼使勁踩?
WOWO88
買最難定義,只有特定人才能買的要算福利!
民進黨果然很會帶風向...
現在牠訴求給選民 房子的來由是礦工因素所以存在,自身不是違建..

但是 事實上根本不在乎房子如何取得是否合法,
人家談的是漂亮的外表的(事後增建部分是違規建築).

如果賴皮寮的事件成立合法的話,那麼全台的透天3-4樓增建的(不管是鐵皮或水泥)部分,都可以依此例 就地合法.
賴皮寮原本只有正面照時,還以爲就只是棟二樓洋房,可是雖著空拍圖跟側面照一出現,我的老天鵝啊,就是個違建群,用「群」真的不誇張,連同隔壁他兒子的房子一起,還真數不出來後面有幾間違建!這樣的違建群還敢稱為小屋,真的是見證一句話「人不要臉、天下無敵」
柯基·P wrote:
以下轉貼謝欣霓臉書:...(恕刪)


所以清國民黨黨產是?????
當年不適也是因為..........
雙標黨無誤
A辣愛怕跑 wrote:
違建個屁啦是有占用別...(恕刪)


現在這看起來是工寮???

2003年
當工寮被拆掉的那瞬間,工寮就不存在了
當水泥房蓋起來那時,就是違章建築了
礦區的土地編定~不是建築用地~現行法令根本無法請領建築執照
頹圮的房子是要怎麼居住?~當然就是就地再起建
台灣一堆人沒人性~看別人房屋沒有建築執照~就窮追猛打
這是礦工後代的悲哀~~車輪黨尊貴的權貴們根本無法體會
看到違建就高潮猛打猛轟
賴清德媽媽還在世時~因為還在居住~車輪餅還不敢打這議題
現在老家鮮少居住使用~就窮追猛打
WOWO88
我笑了!
A辣愛怕跑 wrote:
礦區的土地編定~不是...(恕刪)


楊文嘉罵違建罵得好

【就你家可以改建,別人家都不能改建(註:例如九份礦區)

別人住地獄,你家住天堂

鄭宏儀,你為權貴哭甚麼!?】

.......

以前小工寮應該是長這樣

我綠共我驕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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