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轉貼謝欣霓臉書:
早期國民黨來台因為人數眾多,且軍人佔大多數⋯⋯也想趕快反攻大陸,因此臨時在各地搭建了許多「眷村」沒有經過都市規劃的區分使用,也沒有獲得土地所有權人的同意,當然也沒有起造的建造更沒有完工的使用執照。而許多人就在這樣狹小雜亂的居住環境裡長大。
後來才會有許多有關眷村電影的描述,眷村文化成為台灣特別的文化。
只不過他們比較幸運,由國防部的專案協助,將當年的戰士授田證轉換為後來的居住。也逐步的將狹小不堪全家入住的眷村改建為合宜的住宅。
然而在相對時期的礦工們,卻成為台灣最邊緣最不起眼的弱勢⋯冒著生命危險在礦坑裡拼搏,能平安活下來的也帶著慢性的職業病。因為工作方便,必須住在礦區的房子,沒有土地所有權,也必須獲得地主的同意才能做修繕。
與住在眷村的榮民最大的不同,政府可以為保衞國家的軍人們做眷村改建。然而老邁的礦工們,要安身立命,還得靠家中的孩子出資整理一間遮風擋雨的地方。
在那個年代,貧窮是普遍現象,法令的不完善,不該成為現在政治攻擊的提款機。
尤其是曾經身為立法委員的趙少康,邱毅,黃國昌⋯你們更應該清楚什麼叫做都市計劃法,在那個年代根本沒有土地區分使用的問題。
當年無論是眷村或者是礦工的住宅沒有建照,也沒有使用執照…政客們,請不要追殺過去用生命為台灣礦業付出的礦工們,留給他們一個安身立命的住宅吧!
套句周星馳電影的話:別用明朝的劍,斬清朝的官。
賴清德老家礦工寮爭議未歇 謝欣霓:當年法令的不完善,不該成現在政治攻擊的提款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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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nchrotal wrote:
當年法律不完善
可是房子不是當年原貌
是在現代法律完善後才改建
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
實施「建管前」的建物且無使用執照者,應提出主管建築機關或鄉(鎮、市、區)公所的證明文件,或實施建築管理前有關該建物的下列文件之一:
當年 老舊建築 都是這樣合法取得
21世紀
新蓋的
沒有稅籍 ....說有繳稅???????????
稅單拿得出來 ?????
沒有 建照號碼
也沒有 使照號碼........
可以說是 合法建築????????
確定的是
一定有 "黨証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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