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憐的孩子,還這麼小..有張照片還依靠在傷害他的保姆身上😢
沒有任何可以相信的大人 小小的身體只能依靠唯一傷害他的照顧者!!
無助的眼神,又不懂得如何求救!看了很讓人傷心😢⋯⋯
很多事情都是環環相扣,
只要那個社工用心點去關懷追究異常,也許就能發現問題,救孩子於水火之中!!
迷失的缺口 wrote:
先自清
我當了20多年政府委外方案的社工
看了上面的許多回文,看來很多人對"社工"在做啥可能根本不了解
所以,考慮了很久,還是上來說些什麼吧
我一直以來都在身障領域服務,所以對於不熟悉的兒少SOP我不能多說什麼
但指責社工的大家,願意多花一絲絲的心力了解一下社工在做什麼嗎?
據了解,陳女已被檢警排除參與虐嬰,也沒有知情包庇等情況,不過考量男嬰已遭劉姓姊妹2人輪流凌虐斷魂,社工家訪疑有疏失之處,因此才諭令陳女交保候傳。
以上為其中一則報導的內容
也就是說,檢警只是認定"社工疑有疏失"
不知道大家是否理解"疏失"和"過失"在法律上的意涵差異?
疑有疏失裁定30萬交保??
看看昨天的報導和大家的討論
不是一副這位社工就是偽造紀錄、沒去做訪視
但事實是什麼?有人管嗎?
大家只是在獵巫(我也有心理準備等等會被輿論圍毆了)
https://today.line.me/tw/v2/article/60RRjjX?utm_source=lineshare
大家如果願意可以看看以上的連結
沒有社工會希望自己服務的對象遭受到任何的不幸
社工只是社會安全網的最後一道防線
政府和整個社會才是該扛起來責任的
社會出現不公...才會有社會福利的介入
但往往真的發生了事情,卻要社工扛起責任
快50歲了、將近25年的工作年資
我來分享一下我的工作流程
我的服務對象依照中央的基準,會依急迫性分成幾個等級
從一季、一個月、兩週需要訪視到服務對象一次不等
但實際上的服務頻率可能遠高於這個sop的規範次數
一個社工底下的個案量大約是60-80不等
如果我有一個服務對象出現急迫問題、需要大量協助
最高我一個月可能會花到30-50個小時協助處理他的問題
服務越多就需要花更多的時間完成紀錄
然後呢?一個月170小時上下的工作時數
因為一個服務對象花掉了50小時
剩下的79個個案去分剩餘的120小時,還得處理會議、紀錄、行政事務
如果我運氣不好,有4-5個個案需要密集處理,不知道大家能不能想像?
然後,我的薪資在社工圈不算低
不過快50歲了、快25年的年資....薪水就5萬
一定有人會說...怕熱就不要進廚房
我做的是政府委託方案,也就是政府把政府該做的法定項目交由民間單位來執行
我的薪資說是說政府全額補助,但我領的薪水已經高於政府的補助條件了(雖然只多一些)
第一次進產房、第一次碰到屍體、第一次去認屍、第一次被拿刀威脅、第一次配合警察拘捕
我有很多人生的第一次是發生在這個工作位置上
我的同事們很多也都是
但我按照服務SOP能進行的服務或訪視
可能只佔這個服務對象一個月中的幾個小時而已
昨天去看他、他還好好的
今天他就被發現死在家中.....這是我訪視時沒有注意到他的異狀?是我的疏失嗎?
大家一直把焦點放在社工有沒有進行訪視?有沒有造假?有沒有敏感度不夠的問題?
但大家有想過
就算他有按時訪視、評估
施虐者不能等社工離開後再開始進行不當的行為嗎?
除了少數的家防社工,多數的社工連基本的公權力都沒有
雖然委託的局處會不斷地告訴我們是--準公務員
但連特殊個案希望派出所可以陪同訪視
都得發文給社會局,再請社會局轉發給警察局請求支援
對..發文.....如果對於有急迫風險的服務對象,文發到了、事情也差不多都落幕了
透過網絡的合作、建立關係,或許可以找到願意直接協助的警政系統
但他不會是通則、絕對是例外
褓姆也是有稽核、管理機制的,有人從這角度去思考過嗎?
社工手裡面什麼武器、裝備幾乎都沒有
但打輸仗了卻要被社會大眾要求承擔多數的責任
有多人忙著指責的人可能連社工、志工、義工都搞不清楚
更不用說是不是弄得懂社福團體怎麼運作的
甚至兒盟和兒少盟有什麼不一樣都不一定知道.....
什麼都不知道卻也指責的頭頭是道
我知道這麼落落長又沒重點的文章不會有人看
只是,身為社工人
看不慣社工又被推出來背鍋
大家要罵我...我也是欣然接受
決定回文就有心理準備了
但大家能不能靜下心來想想
當大家一面說媒體是製造業時
為什麼又那麼輕易地跟著媒體的報導走...
這是個惡性循環
為了流量、媒體用盡一切力量的腥羶色...抓流量
民眾又跟著這些報導繼續發酵
其他不說
公布社工姓名長相、挖人家過往學經歷背景、家人狀態......
這些真的合理嗎?
歷史唯一教會大家的....就是不會有人在歷史中學會教訓
抬著正義大旗吆喝一番,如果最後發現其實自己也只是霸凌的共犯時
不知道大家會有什麼感覺
3月12日是不是社工集體創傷日....我不知道
但我知道,最近的幾個事件
讓我開始懷疑選擇這條路是不是個錯誤......
昨天去看他、他還好好的
今天他就被發現死在家中.....這是我訪視時沒有注意到他的異狀?是我的疏失嗎?
JasonQ wrote:
坦白說,我個人是懷疑啦....
一個三個月前的案子,而且2/5就已經約談社工的案子
怎麼會突然在這幾天內野火燎原,輿論、媒體的焦點突然都出現在這個案子上
而且,這些傳媒、網民討論,全部都把重點放在訪視紀錄造假....把壓力放在社工身上?
別忘了,偵查不公開,兒福聯盟也回應紀錄沒有造假....
那麼,所謂的社工訪視紀錄造假的消息起點在哪裡?
是因為兒福聯盟有數十億的資產,不能因為這樣的缺失而撤照,所以才有人想盡辦法把大部分的責任歸咎在社工身上?
當然,我是懷疑啦!因為既然偵查不公開,案件也在偵查中,誰告訴大家訪視紀錄造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