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典型的「鄉民公審先判」,必定等於事實嗎(?)


風輕揚 wrote:
你去看菲律賓所有的說法
從頭到尾說的是"企圖衝撞".....台灣說法船身沒有衝撞痕跡..."企圖"二個字通通不提
檢方有公布當時座標.不在巴丹島12海里內......
當時指的是開槍時ˋ船停擺時ˋ被救起時......沒有交代得很清楚
我覺得最重要的是船隻前後一小時的軌跡圖...VDR上面一定有....
但檢方好像拒絕公布.....
我也不懂......只要公開...不是可以讓菲律賓一槍斃命嗎..........(恕刪)

菲律賓方面一直說「企圖衝撞」..........影像證據呢??!
菲律賓調查局也一直拒絕公佈呀........
我也是不懂...........菲律賓只要公佈「廣大興28號」企圖衝撞菲律賓海巡艦的影像帶,
不是可以讓台灣人民一槍斃命或打臉打到死嗎??!為啥不公佈??!為什麼???!
我只知道事實是65歲高齡還要辛苦出海捕魚的洪老先生是被菲律賓水警一彈斃命,
洪老先生在菲方水警的機槍掃射下.........一顆不長眼的子彈命中他的頸椎後重傷而亡............
我想大概樓主會辯護說......
無證無據如何指控菲律賓水警是故意的?
那都怪那顆子彈不長眼,衝著洪老先生身上飛?!!真該死的子彈!!為什麼不長眼..............
安迪月亮 wrote:
我想大概樓主會辯護說......
無證無據如何指控菲律賓水警是故意的?...(恕刪)


不。

樓主我,主觀上也認為,菲律賓至少是半故意的。
-

我所不認為的部份是:「事出無因」(?)

也許之前曾有過節(?)

也許可能的受到挑釁(?)
(例如遠遠看到有人比中指,也是種挑釁)

甚至可能是政治圖謀上的「故意」而為(?)

這些並不是「彈孔」能解釋的。

-

世事很少見一種「A全對,B全錯」的。

我只是不認為這種現象合理


Neo5168 wrote:
槍拿出來,不必幾秒(...(恕刪)

這個直接忽略眾人的質疑, 顧左右而言他的功力, 已達神人等級了, 這篇就特定少數幾個人為反對而反對, 講難聽點就是要煽風引火引起大戰, 到時又被冠上民粹,酸民等等..建議大家不用回了, 讓這幾位仁兄自High好了

基加美修 wrote:
..建議大家不用回了, 讓這幾位仁兄自High好了...(恕刪)


不用那麼緊張。

我能體會你的目地是甚麼,也能諒解。

但,即使我不講,日常一樣有人心裡有問號

真的不必那麼緊張的。
四方報張主編禮拜二就發出便當事件文,即文中"公司同仁.....云云"。

很有趣的是,同一時間,這位"公司同仁",(海洋藍的FB)在社會大眾開始質疑其內容時,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刪文,並立即關閉臉書帳號,人間蒸發,拒不回復任何質疑聲浪。

唯一"遺跡"就是大家在張主編臉書上聞風轉載登上國際媒體的文章。

記者同仁澇跑,留下同報系張主編開始與大眾筆戰嘴炮並發文以"發發心得文騙騙讚只是微罪..."終於引發眾怒。

身為掌握媒體機器主編和外勞社運領秀,不顧外界質疑報社一貫鮮明的政治立場,未經查證,即以"聽說""相信",在國際情勢極其敏感的時刻,發佈了撕裂社會人民的文章並不斷護航,引發菲國媒體爭相報導,躍上國際版面。

還給台灣社會
一個真相
一個公道
真的這麼這麼難嗎?
Neo5168 wrote:
其實如果要「想像」的話
個人是覺得,依菲律賓的反覆態度來看
這事件背後,很像有人在「策動」。
可能不是意外,較像是外交、國策上的戰略。
當然不是菲律賓所籌劃。
也許來自中國。...(恕刪)

『想像?』、『策動?』.......
從樓主開樓文章看,
請容我也不禁「想像」樓主是否(?)為菲律賓方面籌劃之「策動」,當然不是中國.........
安迪月亮 wrote:









菲律賓方面一直說「企圖衝撞」..........影像證據呢??!
菲律賓調查局也一直拒絕公佈呀........
我也是不懂...........菲律賓只要公佈「廣大興28號」企圖衝撞菲律賓海巡艦的影像帶,
不是可以讓台灣人民一槍斃命或打臉打到死嗎??!為啥不公佈??!為什麼???!
我只知道事實是65歲高齡還要辛苦出海捕魚的洪老先生是被菲律賓水警一彈斃命,
洪老先生在菲方水警的機槍掃射下.........一顆不長眼的子彈命中他的頸椎後重傷而亡............
我想大概樓主會辯護說......
無證無據如何指控菲律賓水警是故意的?
那都怪那顆子彈不長眼,衝著洪老先生身上飛?!!真該死的子彈!!為什麼不長眼..............
...(恕刪)


菲律賓那邊大概知道跟下面吃案有關了
只好整個政府陪下去洗頭!
這台灣人應該很懂吧!
怎麼一換成對象是菲律賓政府,
台灣人不相信政府的定律,就整個換了?

還是説,
台灣人不相信台灣政府、
也不夠相信菲律賓政府、
但肯定相信美國政府?

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就樓主所言「也許之前曾有過節」、「也許可能的受到挑釁」、「甚至可能是政治圖謀上的"故意"而為」,
不也是「想像」且「沒有直接證據」的「未審先判」呢?

當時同時在附近作業的其他漁船有個說法,
事發漁船當時是第二次出海捕魚,
在附近三艘(或兩艘)船裡是最光鮮亮麗的,
海盜要劫船,第一眼就挑最新看起來最值錢的,
也所以其他船能夠逃過一劫。

至於故意部份,
我不知道菲律賓的法律有多落後。
在台灣,海盜拿槍對著有人的船艙射擊,
就應該對於射擊可能造成躲避人員死亡有所預見,
事後真的造成死亡了,
就不能說是過失傷害致死,
自然認為是有殺人的故意。

這幾天想來想去
終於想通是怎麼回事了
菲律賓本來就不是一個法治的社會
貪污腐敗才會導致國家走至今日
會去當公務員的
十之八九都想A錢
而海巡就是專找台灣這些肥羊下手
通常我們都知道
這種類型的貪污都是一串粽子
也就是第一線的人去擄船
然後交由陸地上的去勒贖
說穿了就是大家都有拿到錢
出了事大家都有份
哪知道這次不小心把事情鬧大了
(因為以前就算殺了人,台灣人也不會叫)
(這次是吃錯藥了大概)
於是乎從上到下開始做假跟撒謊
說有錄影帶
但是打死就是不公佈
說有對空鳴槍
(有啊!先把人打死再對空鳴槍,反正牠說了算)
說台灣船隻衝撞
(玻璃纖維的船去撞鐵殼船,台灣人哪時變那麼勇了,況且對方有槍)
說台灣人不賣便當還打菲勞
(拿一張西藏動亂的相片說是台灣人)

像菲律賓這樣的國家根本就不需要再對他們心軟
日常生活,我們常常會說某某人白目!!

白目是什麼?就是這個人常常會在不對的時機說出不得體的話,做些另類又自以為得意的事情

這就是白目

就好像,今天家裡有親人,在等紅燈時,被警察開了50槍,打死了

人還屍骨未寒的時候,另外一個親戚跳出來說話了

""我覺得他可能是超越停止線,他可能是違反交通規則了,警察開50槍打他,警察應該不是故意殺人,你們拿出證據!!""

在邏輯上當然有這種的可能,他也可以反問大家難道心裡沒有問號

但是在人都還未安葬,大家還在一致對外討公道時

講出這些話

這種人就是非常低白目!!

電視八點檔..好像通常會穿插幾個這種討人厭的角色,不過這些演員是有錢領的

現實生活裡,當個白目有錢領嗎??還是會讓你自己覺得自己很聰明??感到與眾不同??

AM TSR/BF PR/BIRDY Ti/BIRDY Capreo/BROMPTON M6L/DAHON PSL/DAHON Jxp/DAHON 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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