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軍救巡山員被中將吳萬教訓斥隊員灰心:想退伍了


pk-king- wrote:
馬諦!給帶種駕駛員百...(恕刪)


這個吳萬教讓我想起了杜聿明.......

mhhuang wrote:
上面遲遲沒有回應,傷患傷勢又不明,我想知道你當場會怎麼做

這當然很難做決定,不過既然長官會責難,機組人員又提不出有利證據,那應該表示傷者狀況「明顯的」不嚴重,機長是有甚麼個人因素或判斷能力太差,皆須究責!
mhhuang wrote:
這說法有點像大絕..反過來講也可以說
為什麼中將無法提出有力證據證明自己的正確性?卻要提什麼可能會被劫持之類的理由

當過兵沒有?要一個中將跟下屬解釋!別鬧了!
ddmail23 wrote:
醫院判斷傷勢嚴不嚴重...(恕刪)

這個不是吊掛上來的,狀況不一樣!另外,沒有適當的指引或通報,飛行員很難在山林中「剛好」發現有人需要救援!
國搜中心有其層次的專業分工,救援機機長除非察覺有立即的危急性,否則獨斷專行將會給自己及其他機組員帶來危害,救援任務是一個高風險的工作,沒有完整的準備只會帶來另一個災難。
貪功、搶功為兵家大忌,不論是攻擊機或救難機,沒有完整準備而一味冒進只有失敗一途!
他們是軍機,必須站在軍事行動的準則來看待!
軍令如山沒錯,貫徹命令是軍人的天職也沒錯,但是遠端中心不懂變通則有錯,畢竟遠端中心對現場情形不知道,應該多徵詢前線意見再做判斷。指揮軍隊不是兒戲,軍令雖然如山,但是軍隊遇到埋伏也是可以請求後撤,此時指揮官的智慧就很重要,一旦出錯部隊全滅那是許多人命與家庭的悲劇。

由法理情來看,正駕駛在堅持救人後得到中心允許,駕駛員在法律上沒錯也沒有抗命問題,因為前線指揮官已經把前線情況告知遠端中心請求更改命令並獲中心允許,這位正駕駛已經沒有法律的問題,他並沒有抗命。如果正駕駛在未通報中心並獲得允許下進行救援,耽誤作戰,則有抗命的問題。這位中將當時怎麼想不得而知,不過既然都允許了,也沒耽誤作戰,做秋後算帳,法理情全沒站住腳,就是他的錯誤。

命令不是不能依現場情形更改,如果部隊接獲的只是前進途中卻遇襲導致無法前進,前線指揮官是有權通知後方並等待下一步命令的。當將領的打仗要會變通並依現場判斷才是最正確的。
Funnyshow wrote:
當過兵沒有?要一個中將跟下屬解釋!別鬧了!

當然不是跟屬下解釋,而是現在已經鬧上媒體了
為何中將不提出證據向媒體證明自己的正確?照你的邏輯只要正確一定有證據可證明嘛

mhhuang wrote:
為何中將不提出證據向媒體證明自己的正確?照你的邏輯只要正確一定有證據可證明嘛

一個將軍處分部屬還要向媒體解釋?別鬧了!
Funnyshow wrote:
一個將軍處分部屬還要向媒體解釋?別鬧了!

事實上他還真的解釋了..只是解釋的理由是擔心會有人劫機還有擔心親屬會搭便車
既然要解釋,為何不提出確切一點的證據來證明自己正確呢?

台灣人可悲呀 wrote:
由法理情來看,正駕駛在堅持救人後得到中心允許,駕駛員在法律上沒錯也沒有抗命問題

沒錯,正駕駛只是要向自己的判斷及決定負責,是軍人就要有個樣子,是吧!
簡單一句話


新聞報的,不用再特地偏袒哪一方了


所以,站在不同立場 都對 !!!
八掌溪事件死掉那些人和洪仲邱算白死了
訓練中發現急難又等不到命令自己去救有錯?等10分鐘等不到命令才真是該死 若當時是馬統急需送醫卻等10分鐘沒人回應 或阿共飛機10分鐘就能從台海中線衝到總統府上空內
樓上還有人說不應爆料給立委 這不是機密 若當初循正規管道 洪仲邱事件不是就被河蟹了嗎?
歹徒不是都這樣說: 敢報警你就死定了 這件事讓我有這種感覺內

Funnyshow wrote:
救護隊救人是天職,也一直為社會各方傳頌,軍也一直引以為傲!為什麼這件事卻得到自己長官的責難?
事件並不單純!


等你做對事 被長官婊的時後
我相信你也會做一樣的事情

土城加藤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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