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澎湖消防員未穿制服事件,看普羅大眾的理盲濫情

傲笑憐 wrote:
拜託,請不要用成敗來評論公務人員~規定才是最優先的!...(恕刪)


推這句啊....
就是現在臺灣政府暨行政機關的匾額

"程序"
比什麼都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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蜜蜂爺爺 wrote:
未來或許消防救援救護時間會往後延十分鐘.因為要等備勤或是支援的同仁著裝完畢.
屆時再來發一篇.我家都快燒完了消防隊就是不來.家人心臟病發快死了救護車竟然為了穿制服拖延十分鐘....(恕刪)


對不起,請不要理盲!
程序,儀容,是第一優先!

不管是儀隊憲兵、大樓警衛,還是消防員,救護士
規定就是規定
服儀完善再出勤!

蜜蜂爺爺 wrote:
因為要等備勤或是支援的同仁著裝完畢.(恕刪)


回去看看浴火赤子情吧

為酸而酸,就路過鄉民秀下限唄~
到底是出勤沒穿制服被罰,
還是因為剛好被看到所以被罰?

Gamestar wrote:
到底是出勤沒穿制服被罰,
還是因為剛好被看到所以被罰?...(恕刪)


你知道有些人看82法則
是專門只看2的部分嗎....

mark0826 wrote:
"程序"
比什麼都重要!!!.(恕刪)


再介紹一部片子:危機總動員,講伊波拉病毒的
結尾前,主角勸說轟炸機飛行員不要丟燒夷彈
兩個"好萊塢軍人"就真的給它丟海裡了

大家看電影的,站在"上帝視角"當然知道這樣是對的
可實際上,不用上戰場,現實中到處是充滿迷霧的

換個角度看,搞不好上面那個男主角是錯的
結果燒夷彈沒丟下,錯過了最後的撲滅病毒機會
然後病毒擴散,凱薩就率領猴子佔領地球了~

公務人員掌握國家公器,行使國家賦予的公權力
當然只能按照程序來,誰敢保證自己判斷一定不會錯?

Gamestar wrote:
還是因為剛好被看到所以被罰?.(恕刪)


噁~這個~你知道的:甚麼時候可以過路口.....
這本來就有嫌隙存在了
要不然這種鳥事都馬睜一眼閉一眼
或是私下提醒就好了
怎可能爆出臺面上

軍中這種鳥事更多吧
連長也常常穿汗衫就直接開罵了
你敢跟他講:請著好軍裝再來罵人
身為一個水果市消防員,以我觀點來說,當然是贊成賞罰分明,既然身為一個幹部階,以身作則是必須的,上班本應穿制服,這裡說明一下:所謂制服是包含紅或白襯衫到備勤工作服(規定T恤),既然犯錯被罰是必須的。但這事重點應在於救人上,處分事可以關上門來自己檢討,大事化小、小事化無。

第二、今天這問題在於消防局處理問題不佳,態度過於強硬,所謂法律不外乎人情,法規再怎律定還是逃不出一個情字;再者小隊長個人該謹言慎行,已不再是一般隊員,該怎樣比較恰當,我相信不用多說

覺得太多太多人盲目跟風而不自己深入思考求證,認為只要救人什麼都可以不管

最後我要說事實怎麼樣,大家都不了解,沒有必要只聽媒體帶風向,就一味指責,自己培養判斷能力才是重要的吧。

A辣愛怕跑 wrote:
連長也常常穿汗衫就直接開罵了.(恕刪)


那是公發內衣 

就跟之前那個30年前老兵說的一樣,穿迷彩褲脫上衣

並不是不能接受的服裝,當然是要看場合啦

亞多摩 wrote:
處分事可以關上門來自己檢討,大事化小、小事化無.(恕刪)


是關上門阿~看起來就是長官在基層幹部賴群發言

而且,一開始也不是說處分的問題,只是提醒一下

瞧瞧這位英雄,可以解釋、可以討論,但他選擇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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