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燃料費改依里程車重計算?? 交通部是白癡啊!!


KiKiUnicorn wrote:
剛剛看新聞跑馬燈,...(恕刪)


民進黨政府就是狗官集散地
生雞蛋無
放雞屎有

看看法國,
想想台灣,

民進黨最好惦惦自己斤量,
驟然改變燃料費制度,
後果是無法想像的。



法國「黃背心」運動第4波抗議8日在全國進行,暴力程度比上週緩和。但群眾對社會貧富階層之間巨大差距的不滿深埋在心,並非政府取消調漲燃油稅就可於一朝一夕化解。

「黃背心」運動發起主因本為反對政府於2019年元旦調漲燃油稅,自11月17日開始,連續3個週末在全國串聯抗議及封路 ;在政府於5日宣布取消調漲後,部分「黃背心」仍號召第4度上街,要求政府提升人民購買力。
自己都說里程取得不易了
那市區路網裝滿etag就好
機車也規定貼etag
不就解決了

搞什麼OBE...
燃料費從基本定義就是燒多少油交多少稅
就隨油徵收就好了
車重、里程這些本來就是油耗的某些原因
直接從結果來收最容易實行

燃料稅不是重點,

牌照稅才真的貴.

應該牌照稅燃料稅都隨油徵收.

hello
申報前調整調整就好

德政 還不快謝恩

nu1880 wrote:
燃料費從基本定義就...(恕刪)


真想問問那些專家,以下這些車怎麼收稅? (以下是 GOOGLE 的)

一般劇場使用的卡車,有小發財車、1.5噸、3.5噸、6.8噸、8.8噸、9.3噸、10.5噸、12噸、15噸、17噸,貨櫃車及拖板車,最常使用的大車是15噸,至於最常使用的小車,到底是1.5噸、3.5噸還是6.8噸呢?根據我一個卡車司機朋友的解釋,一般卡車以8.8噸為分水嶺,所謂8.8噸、9.3噸、10.5噸、12噸、15噸、17噸,都是指總重(車子本身的重量)加上載重(貨物重量),而8.8噸以下的小車,通常習慣上是稱載重,例如6.8噸是指載重3.5噸,3.5噸是指載重1.5噸,而1.5噸是指載重600公斤的小發財車,也可以用載貨空間來計算,1.5噸(載重600公斤)的小發財車是80材(1尺見方),3.5噸(載重1.5噸)是200材,6.8噸(載重3.5噸)是400材,8.8噸是700材,12噸是900材,15噸是1000材,所以一般劇場常用的3.5噸小車,其實是指載重1.5噸的車。


不知道專家會不會,也要參考車輪胎大小呢? 有幾個車門呢?

那些卡車只有兩門,應該比四門的車,收更少的稅 ?

林佳龍該出來接地氣啦!

趕快改革,

不要占茅坑不拉屎,

支持用隨油徵收燃料稅養護馬路,

電動車就用車重處理,

快點做事,

KiKiUnicorn wrote:
剛剛看新聞跑馬燈,...(恕刪)


交通部是黑道黑心。
既然 叫燃料稅,那就應該隨油徵收,用多少付多少,使用者付費.... 要養護道路,那就再另外新增道路稅,跑多少付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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