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傳八仙是民進黨金主 男被警方偵辦

jackelhou wrote:
為什麼民進黨可以用社維法
新北市政府不能用社維法?

誰說的去問誰,問我沒用

worldpeace16888 wrote:
這樣執法也太可怕了吧 XD
到底台灣有沒有言論自由阿?
我們又戒嚴了嗎?

不是警察執法的問題,
因為警察無法直接判決要不要成案,只能人家來告就辦理。
如果新北市政府要告,
警察只能叫被告來做筆錄,
移送檢察官為他字案,
看檢察官要不要起訴,
如果最後檢察官裁定不起訴,當事人可以告誣告。
我不太懂法律,我猜是這樣子啦。
如果檢察官決定以社維法起訴,再來說執法可怕還不遲。
到目前為止的劇情,
只能說是新北市政府有濫用社維法告發之嫌。
因為是政府單位,會有白色恐怖的嫌疑。
比起民進黨一樣濫用社維法提訴,會更糟糕一點,
因為黨還不代表政府。

無論如何,最後還是檢察官和法官說了算,
我是覺得兩個都很難用社維法成案啦。

(至於台北市警察自動以社維法調查的部分,我記得上層已經道歉認錯了,不討論)
新聞與時事版 = 謊言、偏見與反指標版
yuffany wrote:
我不太懂法律,我猜是這樣子啦...(恕刪)

你真的不懂法律,先去看一下法條吧,還有不是用猜的就能做出結論~
yuffany wrote:
只能說是新北市政府有濫用社維法告發之嫌。...(恕刪)


你能不能先弄清楚,是新北市主動,還是在家屬和民眾反應要求下被動處理?這份公文都在網路上傳多久了?
沒記錯的話,民進黨可是主動告發喔.........

之前還有人譏笑馬太軟弱,遇到謠言就控告對方不就好了嗎,真是活該被罵。
現在呢?
現在網路上不實言論滿天飛,新北市不過是約談,跟告發都八字沒一撇呢,就被批是政治迫害白色恐怖。
真是話都你們說的,顛來倒去雙重標準,煩不煩啊?!
重點根本不在誰提告吧!!

是為什麼社維法會去管這種事情,不但可以罰錢還可以拘留你
上法院告要多久?基本上這種事情都是不起訴的機率很大
但是警局先於法院之前就處罰你,不用法官,只要一個警官,這還不嚴重嗎?

在那裏偷帶風向遠離重點是沒用的
yuffany wrote:
(至於台北市警察自動以社維法調查的部分,我記得上層已經道歉認錯了,不討論)恕刪)


我不知道你眼睛是否有主動置換系統 , 請看下面, 是民進黨主動用第五款告發. 基本上你這句話北市警可以用第五款調查你了.

-------------------
台北市刑大今(13)日發新聞稿表示,7月1日受理黃姓律師(為民進黨部發言人)具狀告發,有人在網路上以LINE通訊軟體散佈「八仙樂園陳姓總經理是民進黨大金主」、「難怪民進黨這次不出來罵街」等謠言,並提供3則LINE截圖,請警方依據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5款「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調查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378330
--------------------

"記得“, “夢見“,"聽說“, “某高層”, "有力人士“.....都是謠言的來源!

yuffany wrote:
(至於台北市警察自動以社維法調查的部分,我記得上層已經道歉認錯了,不討論)



連到底是台北市警察局自動以社維法調查
還是民進黨以社維法告發都搞不清楚
還在這裡大放厥詞
真是佩服佩服

政府不是人民團體.是擁有公權力的統治集團

不但要依法治理.更應謹慎行事避免侵犯人民權利

新北市政府這次反應稍嫌過度.有濫用公權力之嫌


polu wrote:
政府不是人民團體.是擁有公權力的統治集團
不但要依法治理.更應謹慎行事避免侵犯人民權利
新北市政府這次反應稍嫌過度.有濫用公權力之嫌....(恕刪)

北市刑大移送是民進黨舉發的,這民進黨發言人自己講的。
而“政黨團體”旗下有多少公權力在手,歸類在“人民團體”?不用謹慎行事避免侵犯人民權利?

至於新北市刑大移送這是誰舉發?一個小女生帶著大陣仗指控新北市,倒是沒見媒體的平衡報導~

可怕的是,這類荒謬的社維法約談,竟然引不起輿論的注意!大家都在默認這樣的行為?
約談久了就會出現判例,溫水煮青蛙,未來台灣的言論自由堪慮~
2015年 08月 10日 海霸王案抹黑小英? 法院裁定不罰

日前一則「蔡英文家族企業海霸王在大陸深耕發展」的文章在LINE和臉書瘋傳,民進黨主席蔡英文不滿遭到抹黑造謠,委請律師前往刑事局告發,被屏東分局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屏東地方法院裁罰。日前屏東地方法院日前裁決結果出爐,裁定「不罰」。
  
  有民眾日前透過通訊軟體Line、網路平台散播謠言,指蔡英文家人投資民間企業海霸王,在大陸成都擁有物流園區、專屬私有鐵路。民進黨認為此舉透過網路發黑函造謠,涉嫌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及「總統副總統選罷法」的「散布謠言 」、「意圖使人不當選」等罪,蔡英文在今年六月委託律師黃帝穎,前往報案告發。
  
  其中一名被告的陳小姐,屏東法院裁定在7月底出爐,認定網友言論因不確定真實性,有加註問號,加上原本只想要給朋友閱覽,但因為不懂臉書設定,才會設定為開放。雖然內容有誇大民眾與政黨的矛盾,但不足以造成民眾的負面心理,並沒有構成違反社會秩序法的要件,所以裁定不罰。對此,民進黨中央表示還要進一步了解。
  
  由於這不是唯一一起類似糾紛。八仙塵爆案之後,一名余姓男子因為在Line群組散播「奇怪,太反常了!八仙樂園的總經理陳慧穎,是民進黨的大金主、萬海船運集團董事陳朝傳的大千金,民進黨這次怎麼不出來罵 街呢?…」,也被民進黨舉發,台北市刑大同樣依據「社會秩序維護法」函送轄區分局,引發外界批評「台北市刑大成政黨打手」批評。海霸王案法院裁決結果是否成判例,預期將受到矚目。
海霸王案抹黑小英? 法院裁定不罰

海霸王和蔡家關係算是法院認證了嗎?

羅智強去台北市刑大告發周玉蔻、蔡玉真的案子,市刑大的辦案進度到哪裡了?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3)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