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笑憐 wrote:
所以,消防隊員很辛苦,為了"救人",可以不管規定?
軍人很辛苦,為了"保家衛國",可以不當管教?
警察很辛苦,為了"社會治安",可以便宜行事?
老師很辛苦,為了"教子成材",可以隨便體罰?
消防隊員很辛苦、軍...(恕刪)
1.可以,看是什麼規定,像這次只是一般服裝而已,又不是特殊裝備?!也不會危害到被救者。
2.可以,不當管教是指什麼程度的,當然洪仲丘那個過頭了。而且打仗有在講理的?連平日不講理訓練都撐不了,那自願役乾脆不要當算了,沒辦法打仗的軍人,根本米蟲。
3.可以,看是什麼程度,現行殺人犯且多位執法人員親眼看到,贊成直接槍決。另外,現在很多交通違規都便宜行事了,治安真好啊。
4.可以,只是現在會上新聞。
別忘了很多事情都有輕重緩急,用一個標準來裝框住全部的東西是很蠢的想法
但事發是在澎湖. 當了20年的官. 我不怪你拿台北市的規定釘澎湖的兵.
但我記得柯P只是台北市長, 還不是總統?
要說當兵, 誰不知道想刁一個人, 會找不到方法嗎? 你當版上大家都沒當過學長學弟?
我只想回你. 成敗才是公務人員的一切, 規定從來也不是最優先的. 你以為現在是戰時? 違軍令推出去斬喔?
以這件事來說. 如果只能有兩個結果.
1. 有依照偉大的規定然後人死了.
2. 沒穿了不起的聖衣但人救活.
明顯的你就是選1. 我就是選2.
傲笑憐 wrote:
你不是公家機關的人,所以不懂,我不怪你
請你回去看一下24樓,甚麼時候該穿甚麼衣服
其實都有詳細的規定!
就像軍人有甲式、乙式、丙式、戰鬥服裝跟工作服裝各種規定
而這些不管甚麼式,通通叫制服(制式服裝
拜託,請不要用成敗來評論公務人員~規定才是最優先的!...
這個救人的小隊長是好死不死就那麼一次沒穿制服還剛好上新聞?
還是平時備勤乃至執勤時服儀就經常不合規定?
若是前者,
這種離島偏鄉的單位難得上全國性的新聞,
還是對消防形象有益的報導,
上級高興都來不及,
會刻意去抓小瑕疵來議處?
有功則放大,最好還能稍微歸功一下上級平時的督導和訓練,
可以改進的小瑕疵則忽略或遮掩,或私下口頭告誡,人前都是長官部屬同心協力,
你要說是作戲也好,
這其實才是職(官)場人性,這才是帶兵帶心。
試想一下:
你的小孩放學了,很高興地拿著數學考100分的考卷給你看,
結果你先跟他計較早上出門時沒收拾吃完早餐的餐具,
你可以自我感覺良好地認為對小孩賞罰公平云云,
小孩對你也心冷一大半了。
若是後者,
也就是他平時備勤乃至執勤時服儀就經常違反規定,
那麼長官平日要求了沒有?管束了沒有?
是平時都苦無證據剛好這次被抓到?
還是平常長官就管不動部屬,這次給他下馬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