倫敦大學圖書館掉論文不是什麼奇事

判斷一件事情 "有" 或 "無" ("真"或"偽")
應該不是憑藉機率
而是靠證據

如果小英真是賈伯斯
在國內要證明小英沒有交論文卻拿到博士的直接證據
可能就在被小英列為國家機密的升等資料中
至於國外的證據, 最直接有力的就是口試委員名單與審查意見書存在與否
目前看來,沒有這些資料的機率比較高 (如果有的話,論文門早就關門落幕了)
接下來就要看LSE是否願意承擔賣學位的指控
期待LSE自己出來,自證其罪,恐怕機會渺茫
LSE就算無法保持曖昧繼續三緘其口, 不得不出面說明時
最後論文說是遺失, 口試委員名單與審查意見書也是同樣說法, 就不足為奇了
現在只能看彭P手上的證據足不足以上法庭讓真相大白
費薛曼 wrote:
如果2011年真的試...(恕刪)
小英2012總統選舉就輸給了馬英九
turtlins wrote:
那就麻煩彭主播快點去...(恕刪)


隱約覺得彭p不急著告,卻每天po驚聳標題,原因是什麼,只有他自己清楚

我原以為他的目的是推賴選總統,但時間來不及

最高點閱47萬(9/23),最近約20多萬
是啊,我想當初蔡應該有諮詢極少數人的意見,或許賀德芬就是其中一位,也可能蔡的這個舉動,她自以為神不知鬼不覺,但消息走漏,讓賀這些學術界人士知道一二,不然以賀的學術地位,不致於做如此魯莽的指控。
螢一 wrote:
小英2012總統選舉...(恕刪)
費薛曼 wrote:
賀的學術地位.(恕刪)


她學術地位很高嗎?
台灣大學榮譽教授很屌嗎?
請釋疑。
livebookart wrote:
判斷一件事情 "有" 或 "無" ("真"或"偽")
應該不是憑藉機率
而是靠證據

如果小英真是賈伯斯
在國內要證明小英沒有交論文卻拿到博士的直接證據
可能就在被小英列為國家機密的升等資料中
至於國外的證據, 最直接有力的就是口試委員名單與審查意見書存在與否
目前看來,沒有這些資料的機率比較高


就是這樣,明知道要證據,最後還是只有機率。
chisel wrote:
IALS 回覆: 從...(恕刪)


底下就是傳說中SHL和IALS在2011年的回覆:





詢問者問SHL,SHL的答覆是:

「根據我們的卡片目錄,似乎SHL當時不曾從校外口試委員那兒收到這份論文的這些原始複本。後來的紀錄指出,2011年有第三份複本送到SHL,然後這份複本被送去IALS。然而,看起來在那之後,IALS已經確認他們未再保有這份複本。」

詢問者問IALS,IALS的答覆是:

「我們已經被問這份論文很多次了,但我們的館藏現在沒有複本,也沒有紀錄顯示我們曾收到這份送給我們的複本。」

這兩封信有幾個重點:
1. 當年的論文是由校外口試委員送交給SHL,不是由學生送交。
2. SHL的紀錄卡顯示口試委員沒有把論文交給SHL。
3. 紀錄顯示,2011年,SHL收到第三份論文複本,而且這份複本被送去IALS。
4. IALS聲稱沒有收到這第三份複本。

所謂第三份複本的意思是,當年SHL和IALS應當各收藏一份複本。

另外根據林環牆教授調查報告中LSE給回函顯示:
5. 論文是先送交SHL,如果是法學類,會再送一本去給IALS。

再根據IALS自己在1985年出版的論文索引:
6. IALS在1985年之前就知道這本論文的相關資料,包括姓名、題目、學位等級、獲頒學位年份。

第一,
根據 3 和 4 ,SHL有紀錄顯示在2011年收到第三份複本,且送去給了IALS,但IALS沒有收到(not yet received)。

這不就證實一件事:

從SHL把論文送到IALS的過程中,確實會有遺失的狀況。

2011年會發生這種狀況,為什麼1984年不會?

佐以我在本棟所提資料,2005年6月30日到2009年12月31日,有313本已通過口試的論文,卻至今尚未送達各該收件圖書館(not yet received),為什麼1984年就一定不會有?

第二,
根據 5 和 6,顯示IALS在1985年出版該索引之前,已經知道蔡英文論文相關資料,所以IALS應當:

a. 收到該論文;
b. 沒有收到,但收到該論文的相關資料。

如果是a,唯一的來源就是SHL,所以,SHL和IALS都有收到該論文,但後來都遺失了。

如果是b,論文相關資料來源可能有二:

b-1. SHL收到論文,根據手上論文提供資料給IALS;
b-2. SHL沒有收到論文,由大學端提供相關資料給IALS。

如果是b-1,那就是SHL收到論文,但送去給IALS的第二份論文在轉送過程中遺失了。

如果是b-2,就是論文從校外委員送交給SHL(根據上面的 1)的過程中遺失了,但大學端仍留有該論文相關資料。

這表示大學端當年已經確認過蔡英文論文通過、獲頒學位,才能提供這樣的資料給IALS。

既然大學端確認,也就表示當年口試委員已經審核通過並回報給大學端這樣的結果。

那也就表示兩位口試委員手上各有一份審核通過的論文複本,而這份複本應當由口試委員送交給SHL(或交由大學端轉給SHL),但不知何故,這兩份論文並未送達SHL。

所以,至少可以確認口試委員已經審核通過且將資料送交大學端登錄在案。

對倫敦大學圖書館來說,最糟的狀況是當年發生過遺失論文的疏失,而證諸2011年實例,以及2005年到2009年有313本論文not yet received,1984年發生同樣的狀況並非不可能。
ghleu wrote:
說實在的,不要再用Class mark Not yet received再來瞎掰了,Class mark 欄位註記Not yet received,但是Location 是Offsite store,倒底是有館藏還是沒館藏?你舉的例子很多 LSE 都有電子檔可供下載了,還在那裏Not yet received,想要和蔡總統論文兩個圖書館失蹤35年的奇蹟相提並論。


我已經在本棟43樓和53樓回答過你這個問題了,請參考。
ghleu wrote:
最好這三個圖書館可以每年平均弄丟70本學生的畢業論文,LSE一年才多少需要寫論文的研究型碩博士生啊! 每年搞丟70本


請你要反駁別人之前,先把別人提供的資料研究清楚。

313本是全倫敦大學各圖書館,包括SHL、IALS及各學院圖書館。

光是LSE論文網上提供可全文下載的論文,一年最多可達247本,全倫大一年70本有什麼不可能的嗎?

jeel54321 wrote:
我英文雖然沒好到能留學,但也知道搞丟的話,應該註記"missing",或是"stolen"。

而不是"not yet received"!


如果他們認為自己還沒收到論文(not yet received),你要他們怎麼去註記遺失(missing)呢?更別提是stolen了,這是要有確切證據才能講的話啊。

你去查查北市圖,不見了,就是註記「去向不明」,什麼時候看過「遭竊」這種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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