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驚呆了!頂新黑心油,魏應充起訴30年變無罪,7人無罪!

這真是一場全民的法律教育的典範啊?
當初法院羈押根據到底是什麼?????
john Lennon wrote:
這真是一場全民的法律教育的典範啊?
當初法院羈押根據到底是什麼?????

...(恕刪)


http://www.justlaw.com.tw/LRdetail.php?id=525

http://lsc.thu.edu.tw/index.php/thulscenews/ancient-enews/2015/home-16/285-2015-2-26-5

haoxinzuo wrote:
http://www...(恕刪)


1. 逃亡或有事實足認為有逃亡之虞者:必須事實上已逃亡,或可合理推測被告有意逃避刑事追訴。
2. 有事實足認為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者。
3. 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者。



真讓人摸不著頭緒?????法院???
當初就是那個白爛檢察官,用不合規定的檢驗方法去驗,結果一驗出「有毒」馬上起訴,然後媒體跟風落井下石。
後來照規定重驗完全推翻之前的結論,也就是驗不出有毒物質,最後查了半天也查不出哪裡違法,整個就是大烏龍

檢察官的科學教育麻煩加強點好嗎,這種烏龍實在不想再看一次

john Lennon wrote:
當初法院羈押根據到底是什麼?????

shadowjon wrote:
請問,一間密室內有5個人,結果鄭結走出來,裡面4個人都死了
但現場沒任何兇器,也沒任何證據
你覺得能判鄭結死刑嗎?...(恕刪)


既然無任何證據,
那如何判死刑?


https://zh.wikipedia.org/wiki/2014%E5%B9%B4%E5%8F%B0%E7%81%A3%E5%8A%A3%E8%B3%AA%E6%B2%B9%E5%93%81%E4%BA%8B%E4%BB%B6



過去進口油品只需向海關申報,到2012年衛福部才開始管理進口油品[23][24][25]。根據檢察官對魏應充的起訴書,頂新製油自2012年開始進口越南的大幸福飼料油作豬油使用[26]。
10月12日裁定羈押一干人等,其中大幸福公司負責人楊振益(頂新購進越南飼料油進口商)[d]的「飼料油」[a],賣給頂新等客戶的價格每公斤為20至25元,比郭烈成的餿水豬油每公斤26.7元價格更便宜。[27]但目前,衛福部只能掌握大幸福公司2013年(民國102)8月[e]以後的進口油品數量,原因在財政部關務署等相關單位,2013年8月16日才修正《海關配合進出口貿易管理作業規定》[28][29],規定食用油和飼料油進口,需向衛福部食衛署申請查驗,由海關配合查核,才開始有大幸福的進口資料可查。 [27]


所以飼料油提煉成食用油賣在法律上是可以了喔????
john Lennon wrote:
過去進口油品只需向海關申報,到2012年衛福部才開始管理進口油品[23][24][25]。根據檢察官對魏應充的起訴書,頂新製油自2012年開始進口越南的大幸福飼料油作豬油使用[26]。
10月12日裁定羈押一干人等,其中大幸福公司負責人楊振益(頂新購進越南飼料油進口商)[d]的「飼料油」[a],賣給頂新等客戶的價格每公斤為20至25元,比郭烈成的餿水豬油每公斤26.7元價格更便宜。[27]但目前,衛福部只能掌握大幸福公司2013年(民國102)8月[e]以後的進口油品數量,原因在財政部關務署等相關單位,2013年8月16日才修正《海關配合進出口貿易管理作業規定》[28][29],規定食用油和飼料油進口,需向衛福部食衛署申請查驗,由海關配合查核,才開始有大幸福的進口資料可查。 [27]


所以飼料油提煉成食用油賣在法律上是可以了喔????...(恕刪)


不管是飼料油還是食用油,提煉的來源都是豬,所不同的是用來提煉的部位和精煉的程度而已

http://www.setn.com/News.aspx?NewsID=42989
如果無法證明其來源有問題或是提煉後的成品經過檢驗後無殘留雜質........請問如何證明其為飼料油???
haoxinzuo wrote:
不管是飼料油還是食...(恕刪)



根據檢察官對魏應充的起訴書頂新製油自2012年開始進口越南的大幸福飼料油作豬油使用<=!!!這才是問題吧

是頂新鑽法律漏洞吧.....
john Lennon wrote:
根據檢察官對魏應充的起訴書頂新製油自2012年開始進口越南的大幸福飼料油作豬油使用<=!!!這才是問題吧

是頂新鑽法律漏洞吧........(恕刪)

問題就是檢方現在無法複製當初的"所謂證據"啊(檢方從越南方面所蒐集到的證據太薄弱)
法官的判決書中不是已經提過這些理由了嗎?

檢察官應該要加緊努力補強證據,然後提出上訴再做攻防吧??

抵制頂新產品是民眾可以做的,但人民公審竊以為是弊大於利得不償失,還是交給司法專業比較恰當
所謂飼料油只是指未精鍊的豬油,而這些油檢察官也去越南查過了,也提不出違法的證據,比如病死豬之類的。

john Lennon wrote:
根據檢察官對魏應充的起訴書頂新製油自2012年開始進口越南的大幸福飼料油作豬油使用<=!!!這才是問題吧
是頂新鑽法律漏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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