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機無法上國道,林昶佐痛批:行政怠惰

我家前面那條路,去年到今年截止應該還沒有重機傷亡喔!!
一堆兩輪鬼打牆
重機認為很安全不會出事
開車是認為重機肇事死亡率高,出事倒楣的是自己
論點根本不一樣

說實話開車的根本不管你們騎上國道安不安全會不會晚七天回家
只是訴求肇事時依肇責去賠償
不要來個我應注意未注意
速度這麼快,不小心壓到還得賠下半輩子,連累我的家人
這本來才是公平的法則
肇事原因是誰,就誰賠!!
既然重機很安全,修這個有差別嗎?
還是覺得這是你們的保障(險)?

兩輪想上,就修應注意未注意的惡法
大部分人都不會擋你們去飆車
頂多超額會保多一點

不要再扯別的國家怎樣怎樣
他們有這種惡法嗎?

佛貝魯男爵 wrote:
大家開高速公路一定有個經驗.瞬間豪大雨.整條高速公路大家閃雙黃燈在開車時速還要保持100.
我比較想問重機族.這情況該怎麼辦.畢竟停靠路肩更危險.安全帽又沒雨刷....(恕刪)



我想的是在大熱天下塞車塞在高速公路上的景像

不過重車騎士大概又會說︰這麼熱所以我才會鑽來鑽去,不然你來騎騎看...
然後又會有另一個人說,你們四輪的也會鑽來鑽去呀...
lienyawdong wrote:
民智未開!當年火車...(恕刪)


不對喔 ~

大多數民眾不會把重機當成怪獸 ~

重點是....

有多少怪獸會騎著重機上國道?
還有一個問題,住在高速公路附近的,每天應該會被重機的砲管吵死,光這一點重機要不要強制噪音管制。
行政怠惰...那叫行政院長快出來道歉立馬開放才對啊,不會現在連這種話都沒胆跟政府說吧?忘了小孬孬是誰說的了
去問看看住台三線的住戶,

一早或晚上被轟隆隆聲吵的有多痛恨,

更別說飆車讓那些住戶過個馬路都要緊張兮兮。
完全同意,立委因該是要先修法把法官最愛拿出來說的應注意未注意這條法條修掉再來支持各位車友的訴求,不然在高速公路上車友不小心自摔了,後方車輛閃避不及壓了過去照成傷亡,車主還要吃上一條過失傷人或過失致死的罪名,就算最後法院判決無罪,但是還是有民事上的賠償


霧裡來看花 wrote:
一堆兩輪鬼打牆重機...(恕刪)
griffey

天才小光 wrote:
大型重機騎士爭取國...(恕刪)


好多死刑定讞都拖了好幾年

行政怠惰

claude0630 wrote:
還在國三甲啊(哈欠)
國三甲只有5.6公里,
這個數據的參考價值微弱到可笑的地步。
...(恕刪)

沒辦法,因為只有這段開放嘛,
既然沒有參考價值,那就更應該開放國道試辦啊!
要不然一天到晚說重機危險,
真的拿國三甲數據又說沒參考價值,
都給你講就好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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