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笑憐 wrote:你應是高司單位的吧
事件就不重複了,很...(恕刪)
mark0826 wrote:
您一直強調的"程序"呢?.(恕刪)
對阿!不然你以為我發這文做啥?
民粹影響行政程序,本來就是我說的重點,請往前翻。
53樓
傲笑憐 wrote:
對阿!不然你以為我發這文做啥?...(恕刪)
沒有
只覺得這樓蓋了140幾層
現在再回去看你一開始下的標題
"從澎湖消防員未穿制服事件,看普羅大眾的理盲濫情"
覺得

你一直以來強調一碼規一碼,強調公務員不要以成敗論功過
程序第一,沒什麼比程序重要
這小隊長態度不好,嗆長官......人家明明一開始就說願意接受懲處了
幾個小官還說要從嚴議處喔,辦到底喔
然後呢
什麼狗屁程序,從屬關係
不過就看長官一時情緒而已,一句話要刁你就刁,說不罰了就能不罰
扯什麼普羅大眾理盲濫情...
程序真那麼重要,死都要堅守的底線
寫信給消防局政風單位啊,怎麼可以包庇縱容下屬服儀不整,還頂撞長官
明顯違規還不簽辦?
投訴這長官瀆職,一定是有人去關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