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會有這種要告無心之過八歲小孩的傢伙!

algerno2 wrote:
哈...從頭到尾我只...(恕刪)


所以呢?

你還要繼續幫這對母子宣傳她們沒有犯意說?

你親眼看到筆錄上寫失主認為母子沒有犯意?

還是失主親口告訴你的?

我想你應該是從新聞聽來的



mcu_master wrote:
此案應為侵占方向偵辦,非偷竊

該頂安全帽當時並非於物主管領狀態下被取走,所以不能算是偷竊


這樣的見解還真是第一次聽到,如果真是這樣的話:
1. 停在路旁的汽機車被偷走,對於偷車賊要用侵占罪,不能用偷竊罪起訴,
因為該汽機車當時並非於物主管領狀態下被取走。
2. 某小偷闖空門事後被捉到,也要用侵占罪,不能用偷竊罪起訴,
因為該戶的物品當時並非於物主管領狀態下被取走。

還真妙,照這個邏輯大概只有扒手才能用偷竊罪起訴!

cs057 wrote:
所以呢? 你還要繼...(恕刪)


法院都已經裁定了..你還不知道麼?

沒案底!8歲童偷帽 法官簽結「無犯意」

而現在母親的案件是另外在偵查的....

這樣懂了麼?當失主說沒犯意..而對方又是沒案底的時候..法院會怎麼判??

從頭到尾要討論的就是失主對警方說的話.有沒有犯意.失主自作主張去說明這對母子沒有..

法院也認為沒有..所簽結..小孩沒有案底.但是真實情況呢?誰又知道?

小孩是沒犯意.大人呢???而現在唯一的證據只有那段現在提出的監視錄影帶.還沒聲音.

就看法院怎麼判..

這對母子有沒有罪..不是你也不是我說了算..等法院判出來就知道了

只不過是一個社會上偷竊個案
剛開始一窩蜂不負責任媒體報導
需要各位鄉民爭執不休嗎?
現實生活你要辛苦賺錢討生活
省省花在鍵盤上的力氣辯駁吧

回想當初,一堆正義使者鄉民發言內容
搞到最後只是被新聞媒體操弄下的笨老鼠


algerno2 wrote:
法院都已經裁定了.....(恕刪)


你馬幫幫忙,未滿14歲的小孩行為不罰,

這是常識,沒有任何人把焦點放在小朋友身上,

小朋友有犯錯的權力,大家都知道,

法院沒那麼閒,去法辦一個八歲小孩..

要說小朋友沒有犯意,沒人會有意見.



今天這個樓在討論這個案件的幕後藏鏡人媽媽,

到底是誤拿還是教唆小孩不告而取(教嗦偷竊)

你都不爬文,就來這邊亂入

就來扯母親 (子)沒有犯意說。

你還是刷刷去吧


cs057 wrote:
侵占罪:未經同意,將他人交由自己保管的物品占為己有。



這條有前提...他人交由自己保管的物品
物主並沒有託付安全帽交由該母子保管

要看就看下兩條
這種事不要只看媒體餵給你的東西
有時候真相是什麼我們根本就不了解

fsri wrote:
這種事不要只看媒體餵...(恕刪)


問題是...
媒體利用片面資訊創造爭議空間議題
這讓網路上的"先知"有了發揮的餘地
相互利用也都不用承擔負責

那些人不一定不知自己言論是無知
但在利之所趨能利用底下選擇視而不見
這跟目前年輕一代主流習性吻合
私心所至任何事都要他人負責
就算自己說的也一樣
有問題推給某某新聞說
某新聞則引述路人網友說
魚幫水水幫魚共犯結構
阿不就小孩無犯意 媽媽很故意 這麼簡單也吵半天

小孩沒戴安全帽和站立前踏板的罰單到底開出來了沒有啊

我可不可以懷疑小孩是模範生和媽媽得胃癌這兩件事也是媽媽虎爛的 但是這應該沒有犯罪
algerno2 wrote:
法院都已經裁定了.....(恕刪)


請問你是從哪裡確定簽結的理由是「無犯意」,新聞嗎?!
那不是警察請少年法院參酌,怎麼就成了簽結的理由?!
請問究竟是誰看到了簽結的理由?!

失主可以主觀認為男童無犯意
但是,檢察官可以依當事人主觀認定做為審理的理由而不管客觀的事實嗎?!
如某人受傷,可以依傷者主觀認定對方是故意傷害。法官就可以無視證據是"過失",而以故意傷人偵辦嗎?!
從頭到尾失主認為對方無犯意,都只是個人心證,進入司法程序就是依證據來處理
就因為當事人8歲,所以大眾認為這麼小的孩子是誤拿,沒犯意
而14歲以下不罰,管他有沒有犯意,還是不罰

而媽媽的部分
光是媽媽指使小孩拿了安全帽,還得保全找上門才還
我就認為她有犯意
而說謊毀謗他人是有罪
只是失主看來不打算興訟
至於法院怎麼判,都無法改變媽媽指使小孩拿了安全帽,還得保全找上門才還,事後又說謊卸責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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