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cu_master wrote:此案應為侵占方向偵辦,非偷竊該頂安全帽當時並非於物主管領狀態下被取走,所以不能算是偷竊 這樣的見解還真是第一次聽到,如果真是這樣的話:1. 停在路旁的汽機車被偷走,對於偷車賊要用侵占罪,不能用偷竊罪起訴,因為該汽機車當時並非於物主管領狀態下被取走。2. 某小偷闖空門事後被捉到,也要用侵占罪,不能用偷竊罪起訴,因為該戶的物品當時並非於物主管領狀態下被取走。還真妙,照這個邏輯大概只有扒手才能用偷竊罪起訴!
cs057 wrote:所以呢? 你還要繼...(恕刪) 法院都已經裁定了..你還不知道麼?沒案底!8歲童偷帽 法官簽結「無犯意」而現在母親的案件是另外在偵查的....這樣懂了麼?當失主說沒犯意..而對方又是沒案底的時候..法院會怎麼判??從頭到尾要討論的就是失主對警方說的話.有沒有犯意.失主自作主張去說明這對母子沒有..法院也認為沒有..所簽結..小孩沒有案底.但是真實情況呢?誰又知道?小孩是沒犯意.大人呢???而現在唯一的證據只有那段現在提出的監視錄影帶.還沒聲音.就看法院怎麼判..這對母子有沒有罪..不是你也不是我說了算..等法院判出來就知道了
algerno2 wrote:法院都已經裁定了.....(恕刪) 你馬幫幫忙,未滿14歲的小孩行為不罰,這是常識,沒有任何人把焦點放在小朋友身上,小朋友有犯錯的權力,大家都知道,法院沒那麼閒,去法辦一個八歲小孩..要說小朋友沒有犯意,沒人會有意見.今天這個樓在討論這個案件的幕後藏鏡人媽媽,到底是誤拿還是教唆小孩不告而取(教嗦偷竊)你都不爬文,就來這邊亂入就來扯母親 (子)沒有犯意說。你還是刷刷去吧
fsri wrote:這種事不要只看媒體餵...(恕刪) 問題是...媒體利用片面資訊創造爭議空間議題這讓網路上的"先知"有了發揮的餘地相互利用也都不用承擔負責那些人不一定不知自己言論是無知但在利之所趨能利用底下選擇視而不見這跟目前年輕一代主流習性吻合私心所至任何事都要他人負責就算自己說的也一樣有問題推給某某新聞說某新聞則引述路人網友說魚幫水水幫魚共犯結構
algerno2 wrote:法院都已經裁定了.....(恕刪) 請問你是從哪裡確定簽結的理由是「無犯意」,新聞嗎?!那不是警察請少年法院參酌,怎麼就成了簽結的理由?!請問究竟是誰看到了簽結的理由?!失主可以主觀認為男童無犯意但是,檢察官可以依當事人主觀認定做為審理的理由而不管客觀的事實嗎?!如某人受傷,可以依傷者主觀認定對方是故意傷害。法官就可以無視證據是"過失",而以故意傷人偵辦嗎?!從頭到尾失主認為對方無犯意,都只是個人心證,進入司法程序就是依證據來處理就因為當事人8歲,所以大眾認為這麼小的孩子是誤拿,沒犯意而14歲以下不罰,管他有沒有犯意,還是不罰而媽媽的部分光是媽媽指使小孩拿了安全帽,還得保全找上門才還我就認為她有犯意而說謊毀謗他人是有罪只是失主看來不打算興訟至於法院怎麼判,都無法改變媽媽指使小孩拿了安全帽,還得保全找上門才還,事後又說謊卸責的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