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ta691 wrote:這麼粗造的修法還是省省吧,非社稷之福。 其實這次並沒有特別粗糙平常立院在審案是藍綠吵29天都沒幹麻最後一天趕快讓它過這次是跳掉吵架的部分直接讓它過其實效率都是一樣的,並無特別之處
我反對草率修法廢除軍事法院及檢察制度但小聲地說 依現在的情勢 舊制比較有機會滿足洪家的期待反正就黑阿在壓力之下這次被黑的 極有可能變成旅長以降的那幾個不急的洪姐姐可以等桃檢處裡的不好時 再指揮蕭美琴改就好了
coohaha wrote:呵呵...我一直表明...(恕刪) 從頭到尾大概沒有認真在看我的文吧 !個人從來就不反對修軍審法,只是如此粗造的修法只能爽一時不是爽一世。說白了,這麼快急修法就是為了讓洪案能夠成為第1個個案適用,但問題來了,洪姊現在也意識到相關人士經由司法審判可能會被輕放,沒辦法後悔也來不及了,這就是所謂台灣的鄉愿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