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因洪仲丘案而開始有非戰時捨棄軍事審判回歸一般司法審判的討論

除了涉及國防機密事件以外, 其餘我個人認為交由一般司法審判並無不可

依法行政,原本就是職業軍人應該遵守的,我當兵時, 營長最常講的就是要依法行政,雖然嘴巴講的跟做的不見得一致,但至少職業軍人對這個原則也是認同的

所以我不理解為何有人認為非戰時也要維持軍事審判制度,理由到底為何?  
coohaha wrote:
最近因洪仲丘案而開始...(恕刪)


看看國外怎做就知道啦 ~



不過台灣政治情勢及媒體生態本來就跟一般正常國家不一樣 ...

所以現在搞個全球罕見的制度也沒啥奇怪的啦 !!

piwu0531 wrote:
看看國外就知道啦 ~...(恕刪)


國外我覺得能參考的不多

因為台灣義務役役期極短 現在根本跟夏令營沒兩樣

國外有的是採募兵制 軍人很難不碰觸到機密
或者是役期比台灣長很多的徵兵制

加上台灣義務役所能使用的裝備都很老舊 只有職業連隊才能使用最新裝備
台灣義務役實質上根本不具備保密的需求 因為從頭到尾只會接觸二戰~韓戰時期的裝備

比較有保密需求的軍事設備不是義務役所能接觸的
這點跟同屬徵兵制的國家國情不同

軍事法庭應該針對事關機密的連隊和專業軍士官來開
而不是針對設備老舊、不具備戰略價值的義務役連隊來開
改司法審判這樣就能避免凌虐(或操練)過度致死類似案例發生嗎?
洪案送禁閉室好像沒用到軍事審判呀,
我覺得應該落實保障軍中人權為優先,
杜絕違法濫權的發生.

國外有純募兵制也有純徵兵制,我們現行是募兵徵兵雙軌制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5%BE%B5%E5%85%B5%E5%88%B6

重點是非戰時軍事審判存在是否有意義? 沒有意義就不需要...

國外也有無軍事審判制度, 以下連結文章有說明

http://pnn.pts.org.tw/main/2013/07/30


piwu0531 wrote:
看看國外怎做就知道啦...(恕刪)
coohaha wrote:
所以我不理解為何有人認為非戰時也要維持軍事審判制度,理由到底為何?...(恕刪)


不維持那戰時去那生一個出來

軍事審判制度的一個特點就是速審速決

台灣一般的司法審判你覺得有可能做到這點

像美國軍方除了死刑

也是不肯交出司法權

軍事審判制度沒有錯

問題在人

piwu0531 wrote:
看看國外怎做就知道啦 ~



不過台灣政治情勢及媒體生態本來就跟一般正常國家不一樣 ...

所以現在搞個全球罕見的制度也沒啥奇怪的啦 !!



非戰時?

自從共匪叛亂以來, 中國陷入"內戰狀態"

最詭異的是二岸沒有 "停戰協議"

所以嚴格說, 仍然是"內戰狀態"
各位大大 如果對圖示有興趣,請參考『1977 她的眼睛像月亮』http://www.youtube.com/watch?v=YgCiXDLIj6Q

ico999 wrote:
不維持那戰時去那生一...(恕刪)

認同說法

另外我個人的想法是
其實軍公教都是應該有比較高的法律與道德標準要求
那是給人民有形/無形的保證
也是讓人民可以信賴/尊敬的來源
軍檢體制廢弛
不選擇改革體制
而就此放棄
我認為是本末倒置



廢除軍審只會爽到鄉民認為罪無可涉的范佐憲及操死洪的陳毅銘
鄉民不要後悔呀!

coohaha wrote:
最近因洪仲丘案而開始...(恕刪)


揚湯止沸,不如釜底抽薪

杜絶:
長官指示,服從長官的陋習...

修法:是正確的....
魏耀乾-痛批在新潮流的挾持下,民進黨一黨獨大、極權獨裁,政商勾結貪污腐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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