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澎湖消防員未穿制服事件,看普羅大眾的理盲濫情


lee15wen wrote:
今天傷患是你

小隊長說我換衣服在救你

你可以接受?...(恕刪)


別再錯誤解讀了, 今天小隊長不是第一時間救人, 他並沒有救人的急迫性
現場10多名救人的軍警人員僅有1位未著裝, 就是小隊長
^^A 請多多指教~
MUS wrote:
別再錯誤解讀了, 今天小隊長不是第一時間救人, 他並沒有救人的急迫性
現場10多名救人的軍警人員僅有1位未著裝, 就是小隊長

另一個角度
也就是未著正式服裝
就不要出來現場
因為現場有已經10多名人員
也沒有急迫性
請待在辦公室吹冷氣

傲笑憐 wrote:
當過兵的當然很多~...(恕刪)

當兵表面工夫可多了
比如說棉被的角度 皮鞋的亮度
還不如高裝檢確實一點
巴蘭榭 wrote:
另一個角度
也就是未著正式服裝
就不要出來現場 請待在辦公室內


軍警的工作, 制服本身也是很重要的一個象徵
一般人看到軍警著制服的時候會優先禮讓, 所以備勤整裝就是為了可以立刻出發並且讓一般人知道正在執行公務

問題是這次的事件實際上就是有心人要把媒體寫法誤導成: 第一時間救人未著制服被懲處
實際上現場人員眾多, 第一時間救援的海巡10多人, 加上警察衛生局等等一堆人, 消防隊在此立即出動的急迫性是?
根據當事人自己的臉書內容, 這些救援訊息消防隊在接獲通報的時候是知道的
^^A 請多多指教~
感謝小隊長仗義將“家醜外揚”,讓大家知道消防員的紀律那麼差!(規定是shit!長官是shit!)

感謝小隊長!

(結論:消防員當了長官之後,就會變混蛋了!)
傲笑憐 wrote:
這位英雄小隊長的回復
您要是真覺得是"願意接受懲處",不算嗆的話
那我也只能是呵呵了~

就這樣吧,反正民粹又勝利了~
剩下的您高興就好,您絕對不盲
都是我個人太官僚,呵呵

"願意接受懲處"
就字面上哪裡有錯?
文字表面的意思就跟穿制服一樣
一就是一 二就是二

個人情緒過度解讀
這樣就濫情了
MUS wrote:
軍警的工作, 制服本身也是很重要的一個象徵
一般人看到軍警著制服的時候會優先禮讓, 所以備勤整裝就是為了可以立刻出發並且讓一般人知道正在執行公務

問題是這次的事件實際上就是有心人要把媒體寫法誤導成: 第一時間救人未著制服被懲處
實際上現場人員眾多, 第一時間救援的海巡10多人, 加上警察衛生局等等一堆人, 消防隊在此立即出動的急迫性是?
根據當事人自己的臉書內容, 這些救援訊息消防隊在接獲通報的時候是知道的

該穿制服就穿制服
按規定辦事
懲處就懲處
誰叫你主官帶者情緒作事 從嚴懲處
落人口實
MUS wrote:
別再錯誤解讀了, 今天小隊長不是第一時間救人, 他並沒有救人的急迫性
現場10多名救人的軍警人員僅有1位未著裝, 就是小隊長


你很狀況外唷!

一共是二位,不是一位!!!!

你說的這麼公道,那你來解釋一下,為何當天一共有二個消防員未穿指定的制服,卻為何只針對小隊長懲處?

另一位是有背景? 還是比較得長官緣? 所以不用懲處?
lee15wen wrote:
別在嘴砲
今天傷患是你
小隊長說我換衣服在救你
你可以接受?

備勤不是大不了事情
別在無限上綱...(恕刪)

備勤是不需無限上綱.

曾多次路過消防隊時,看過消防員在備勤時穿運動服(短T+短褲)跑步.

但備勤遇到人手不足(如其所言"救人一秒都不能等"),本就應該恢復
能隨時出任務的最佳狀態.


既然按規定要穿工作服,總不可能只是為服裝整齊,而穿好看的.

工作服比起便服,對救災一定有其功能性存在.

三腳阿喵 wrote:
備勤是不需無限上綱...(恕刪)

懲處也不需要無限上綱吧
說話不捧長官的從嚴懲處
說話捧長官的就從輕發落嗎?
要底下按規章辦事
然後自己按情緒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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