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解一下為什麼“香港人殺香港人”臺灣應該管轄

newmannew wrote:
來不及了!已經轉彎了...(恕刪)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真的是笑死我了1450呆丸郎…歡樂的一天
stonezys wrote: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真的...(恕刪)

說真的 幫冥進洞洗白 需要很大的恥力
Macquarie150 wrote:
你每天要翻牆過來回應...(恕刪)


不會啦!

比起你們每天在這昧著良心賺錢才辛苦!

不過沒良心的話另當別論!!

對了 跟你分享一下!用X傳,X星,X華.... 不用翻牆!!

綠盈寡廉鮮恥,拒絕通緝犯入境在先,
看風向不對,又說要去接,
殺人犯是你爸爸喔?
拿刑事案件操弄政治,
無恥政府。
沒事不要來台灣殺人不就好了
真搞不懂民浸洞怎麼都是在護犯罪者而不是在護主權



做人好難~做好人更難!
DandelionJack wrote:
謝謝您同意小弟想法。...(恕刪)


同意你的看法。

更讓人難過的是連法務部也跟著胡扯一通。

連為執法單位,必須抱著中立,結果法務部竟然跟著蔡英文起哄!

短短3年,蔡英文政府把所有的機關單位全面滲透,不但己安插自己人,還破壞原有的文官制度,更由黑代白的扭曲了公平正義,現在的台灣正一步步走向落後國家。

好好一個國家自從給這個金光黨掌權後就再也沒好事了。
stonezys wrote:
學刑法的應該知道大陸...(恕刪)

以卵擊石 stone 真的是笑死我了
中華民國是屬地主義, 在中華民國犯的罪, 有第一管轄權!
要不, 在中華民國越南人殺越南人, 日本人殺日本人, 中華民國沒管轄權嗎?
國民黨的惡,都是從民進黨嘴中聽到;  民進黨的惡,卻是親身經歷體會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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