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商繳費「店員不給蓋章」婦咆哮:你們是服務業耶!


YTCHOU wrote:
(一) 至便利商店繳納稅款後,請保留加蓋店章之收據聯及繳稅相關資料,作為繳稅證明憑證。


講個經驗,

早期的收銀台,發票機要加墨水,店員忘了加,所以發票上沒店章,
消費者對獎中了獎,消費者會領不到錢嗎?

照規定看,店家當然要蓋店章,沒蓋章規定是不行,
但事實就是消費者領了獎金,由店家自行承擔消費者中獎的金額。

不管店家是便宜行事或是疏忽,最終都是由店家負責。

robinking wrote:
這是你個人的認知
人家未必要照做
人家願意幫你蓋章
你要感激
不願幫你蓋章
你也不能說什麼
不能接受
就換別種方式繳費
不要一直把權利義務放在嘴上
對自己要權利
對別人要求義務
你有的權利就是換別種方式繳
如果你還不滿意
你可以針對收走你條碼聯
又不願意幫你蓋章的店家
提出訴訟
來證明你是對的


像你這種人 反正連消保官講的話 你都不相信 那隨便你了

如果超商店員 拿了我條碼聯不蓋章 也不願意把條碼聯還我 我提告我一定贏的


YTCHOU wrote:
如果超商店員 拿了我條碼聯不蓋章 也不願意把條碼聯還我 我提告我一定贏的


歡迎你去提告
這是你的權利

記得再把給果PO上來告知一下

pwwang wrote:
那為何要在繳費單上蓋章?只因為撕下條碼?
帳單沒條碼不能再印?不能再向原單位申請補發繳費單?

所以要在繳費單蓋章的用意為何?

他撕你條碼又有什麼大不了的?

換一個角度想,我反倒覺得撕走條碼才不會不小心重覆繳費。


我問你店員把條碼聯拿走幹嘛 電腦裡面不是有嗎

只要很多事情 反向思考後 邏輯搞清楚 你們就不會一直再跳針了




robinking wrote:
歡迎你去提告
這是你的權利

記得再把給果PO上來告知一下



只要你稍微懂一點法律 就應該知道 繳費單是屬於誰所有的物品

如果有人把你的物品拿走 你要他還 而他不還你 你應該知道誰違法了


我是不會讓自己的權利睡著了






noisegirl wrote:
那我就很好奇啦~你公司差旅怎麼報?
你不會拿著收據給會計,跟他說這是我的財產,你做完帳後要還我吧?
還是你會列個收據眀細給會計,要他蓋公司章,表示有收到你報帳的收據發票?

這哪有甚麼財產不財產的問題 不要過度延伸好嗎

真要說財產,繳費單也不是你買的,更不是你印的
是店家花錢印&寄送給你,通知你要繳費的,真要追究,繳費單是屬於原店家的


連這種簡單法律 你都不知道嗎

你付錢就是你的 至於你要不要向公司請款 是你的事

你向公司請款 就是公司的

本來所有權 就是可以轉移的






pwwang wrote:
講個經驗,

早期的收銀台,發票機要加墨水,店員忘了加,所以發票上沒店章,
消費者對獎中了獎,消費者會領不到錢嗎?

照規定看,店家當然要蓋店章,沒蓋章規定是不行,
但事實就是消費者領了獎金,由店家自行承擔消費者中獎的金額。

不管店家是便宜行事或是疏忽,最終都是由店家負責。


早期我在公家機關上班 有些店家沒發票 要向公家用收據報帳

收據要蓋商號的店章及負責人的章 如果沒沒商號的要身分證字號及加蓋印章

凡是用收據報帳 都要貼足印花

YTCHOU wrote:
我是不會讓自己的權利睡著了


拍信封袋幹嘛
能証明什麼
重點是結果
法院裁定的公文
你去跟法院說
超商拿走你的條碼聯
對方不還你



你有不讓你權利睡著的權利
但你沒有要求對方「一定」要配合你的權利
銀行、郵局會蓋章是因為銀行、郵局沒有給收據才會蓋章
超商即然給收據了,那麼那收據就是憑証具有法律效力
你如果愛蓋章那就去郵局、銀行繳款

robinking wrote:
拍信封袋幹嘛
能証明什麼
重點是結果
法院裁定的公文
你去跟法院說
超商拿走你的條碼聯
對方不還你

0分很混

你有不讓你權利睡著的權利
但你沒有要求對方「一定」要配合你的權利
銀行、郵局會蓋章是因為銀行、郵局沒有給收據才會蓋章
超商即然給收據了,那麼那收據就是憑証具有法律效力
你如果愛蓋章那就去郵局、銀行繳款


請參考。

資料來源:國稅局






robinking wrote:
拍信封袋幹嘛能証明...(恕刪)


我對於 "銀行、郵局會蓋章是因為銀行、郵局沒有給收據才會蓋章" 這句話存有疑問.
我去郵局繳國民年金,郵局不但給了蓋章的收據,並且主動在繳款單上蓋章.

現在到底四大超商哪家不能蓋章,煩請各位大大告知一下.
昨日去7-11繳信用卡費,店員沒蓋章,經我告知後隨即蓋章.
我不想造成店員的困擾,到底哪家店會主動蓋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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