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到底京華城容積問題 非危樓為什麼可以用都市更新法條件獎勵容積?

vicence wrote:
是都委會準用,怎會是...(恕刪)


1. 柯文哲才有決定權
都委會只有建議權

「準用」是柯文哲的權限,不是都委會

2. 台北市政府早就有綠建築的標準,只是「沒有提供容積率獎勵」

不是各位想像中的「綠建築很好,所以台北市政府用容積獎勵鼓勵大家蓋綠建築」

事實上,台北市政府對新建物的綠建築標章態度是「依照規定,強制要求」

只有針對都更、危老重建,有基於都更獎勵辦法的容積獎勵

3. 所以,柯文哲任內,用「 容積獎勵」給京華城,卻要求其他人必須在沒有容積獎勵的情況下,依照規定取得綠建築標章資格

4. 京華城的申請案是業者自提申請提案,送市府審核

不是台北市政府劃定都市計畫範圍後要求京華城配合

京華城自始至終都不具備都更或是危老重建資格

柯文哲要給予京華城容積獎勵,要依法。而不是濫用權力將原本的都更容積獎勵「準用」給京華城
JasonQ wrote:
「準用」是柯文哲的權限,不是都委會


審查報告書看了沒有啊
誰寫的準用?

一、依照 99 年監察院糾正內政部有關缺乏容積總量管制機制(099 內正 0040 號公告),嗣內政部即於 103 年起
修訂相關規定,除增額容積與容積移轉外,非實施都市更新事業地區獎勵以 1.2倍法定容積為限。

審查報告書看了沒有啊?
yaerse
他覺得給一點都是圖利
JasonQ wrote:
不對就現實面來說,這20...(恕刪)


在商言商,賠錢的生意幹啥做?但是要達到這個獎勵容積也不是白拿的呀,也是要付出,又不是不用付出去就取得,另外在四周的民眾沒有獲利嗎?

另外你真的太堅持什麼準用"都更"字眼了,上面已經說s大已經說這幾個並非只限於都更的範疇

看了你的留言,上面都講了,你一直在鬼打牆,我可沒興趣回應你的鬼打牆了
vicence wrote:
審查報告書看了沒有啊...(恕刪)


審查報告書是建議,不是決行

台北市政府才有核定權

而柯文哲身為台北市政府最高行政主管,權力當然在他身上,不是在都委會
JasonQ wrote:
審查報告書是建議,不...(恕刪)


你拿這點來嘴真的蠻好笑的點是,專家都說給了,作為主管(非這領域的專家)要不要給?
專家都覺得可幫助都市的發展,但如此可能惹上圖利,於是台灣就因為圖利罪而限制台灣的發展

這就是你所要的?為了避免圖利,而專家的建議都棄置不顧?
tjptw
標準的甩鍋給專家。該會議由副市長獨斷決定,並無專家意見投票意見,所以副市長被押了。
yaerse wrote:
在商言商,賠錢的生意...(恕刪)


你們太執著在「不具備都更獎勵資格的京華城,只要柯文哲喜歡就可以給予」

京華城屢次送件就是在爭取拿到都更獎勵的容積率額度

所以過去很多人否決,也提醒柯文哲京華城不具備都更獎勵資格,不可以給予都更容積獎勵

柯文哲第一任期是這樣做,所以否決京華城的申請

但是,柯文哲的第二任卻轉變為「準用都更獎勵」

你明明沒考上台大,卻在主管機關開先例同意下取得學資格

你說,合理嗎?

更不用說,柯文哲是不是「明知違法,仍然同意做出圖利京華城的決策?」

這才是問題點
yaerse wrote:
你拿這點來嘴真的蠻好...(恕刪)


所以柯文哲權力比都委會低?

都委會只是建議權

台北市的法務局都做出提醒了
「都委會只有建議權,沒有新創容積獎勵的權力」

你還在說都委會決議有決定權?
JasonQ wrote:
你們太執著在「不具備...(恕刪)



你哪一隻眼看到,我上述的說法有只要柯文哲喜歡就可以給予?

我連都委會為何評估給予那20%的資料都找出來

全都是專家的論述,並且如何有利四周的民眾

請問哪邊是柯文哲說喜歡就給

飯可以亂吃,但話別亂講呀
JasonQ wrote:
所以柯文哲權力比都委...(恕刪)


所以我覺得你論述很好笑呀

明明專家就說這樣好,然後硬咬是柯文哲決定的 XDDD
(你究竟懂不懂什麼叫專家掛帥治理呀)

看來你的骨子裡是不希望專家掛帥,傾向怕事的公務員心態

既然了解你的認知,我給予尊重,只能說不對頻,多說無益
JasonQ wrote:
柯文哲第一任期是這樣做,所以否決京華城的申請

但是,柯文哲的第二任卻轉變為「準用都更獎勵」

第一任期時,威京要的是用京華城現有容積率678%去做基礎容積率,這點被行政法院判敗訴。
柯P否決的是這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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