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戰時棄軍審改為司法審判


matis00 wrote:
法條是中文的,人人會...(恕刪)


另一點是一般法院根本沒有準備好,匆促的轉過去一年一千多件軍法案件,如果問題一堆,到時就好玩了
我是不贊成都轉過去,肯定問題一大堆,甚至覺得現在的兩階段,大概半年後的那個沒指望了,立法院沒有這樣在沒新聞下有效率
一雙玉臂千人枕、半點朱唇萬客嚐,還君明珠雙淚垂、恨不相逢未嫁時

economic wrote:
另一點是一般法院根本沒有準備好,匆促的轉過去一年一千多件軍法案件,如果問題一堆,到時就好玩了..(恕刪)

陣痛期,一般法院案子堆積如山,再塞業務進來,應該會很混亂。
軍中常有冤案~這是事實~
因為審判系統很封閉~外界很難介入~
軍事檢察&軍事法院令人懷疑其公正性~這也是事實~
因為這2個單位的立場太過鮮明~只能偏頗站在軍方~
歸咎其因~就是軍事檢察署&軍事法院~均隸屬於國防部下面~
國防部下面的單位不可能會判出對國防部不利的判決吧~

然而直接棄軍審改司法審判~其實根本就是在瞎搞~
也沒辦法啦~這是馬政府的常態~只要迫於民意壓力~
根本不會仔細的去想想整個原因~馬上就依民意轉彎~
頭痛醫頭~腳痛醫腳~只會造成未來更多的混亂~

對於家屬而言~司法審判比軍法審判好~因為至少公開~
但是對於普通司法而言~每天案件多的跟山一樣~哪有時間去審判軍中問題~
姑且不論軍事機密的問題~光是軍中的事情~普通司法應該也不夠了解~

為什麼會有個智慧財產法院出來?
因為普通司法沒空~加上智慧財產權是有點專業的東西~不懂的東西是要怎麼審判啊?
智慧財產法院是專業法院~
多個軍事法院~應該也是符合其邏輯的吧~

所以應該是先從組織法之類的下手~不是直接馬上就去修改某些法律的某些法條~
法律之中有例外~例外之中還有例外~這種東西最討厭~是立法院偷懶~還是執政者偷懶~

小弟認為~
先修改組織法之類的~
軍事檢察署歸法務部管轄~
軍事法院歸司法院管轄~
再來討論其他修法的問題~
初期原班人馬可以直接轉調~爾後需由軍職人員轉職(必須為軍職人員or非軍職人員透過考試~可以再討論)~
或許以前你在軍中~偏袒你的老闆正常~但是很抱歉~現在你的老闆換人了~
大家在看~所以呢~立場可以公正些~審判也可以透明些~

這部分省掉的國防經費可以移到司法院和法務部...

不過既有軍檢與軍法官未通過考試,無法直接轉為一般檢察官與法官

fsvbzq wrote:
軍中常有冤案~這是事...(恕刪)

aavicky wrote:
陣痛期,一般法院案子..一般法院案子堆積如山.(恕刪)


的確...檢察官,,,案子太多了,絶對是隱憂,,,

咱們司法讓小孩...

檢察官獨立辦案,分到大案...不知該喜該憂?

讓司法長大成人,也該減少...案量...
魏耀乾-痛批在新潮流的挾持下,民進黨一黨獨大、極權獨裁,政商勾結貪污腐敗....

fsvbzq wrote:
軍中常有冤案~這是事...(恕刪)


大贊同!
這次修法真得太過倉促,那些立委以為可以邊做邊改,行不通再改另一法條,不知道這種行為是在破壞司法基礎架構,把司法當兒戲,只為了快速符合民意需要?

不是軍中案件移到民間法院審判就解決,主因是人,你移到民間檢調調查根本於事無補,軍方只要不配合,檢警能進入搜查嗎?

參照要塞堡壘地帶法:

第6條(第一、二兩區共同禁止限制事項)【相關罰則】第一款~§10;第二款至第四款~§12
  第一、第二兩區內應共同禁止及限制事項:
  一、第一區全部及第二區特別指定地區如山地或要塞獨立守備地區,非經要塞司令之許可,不論軍、警、人民不得出入。
一般單純的軍營除外,很多地點警察司法檢察官是無法進入的,包括船艦,港口,軍用機場這些。軍方真的要搞,有太多手段可以阻擾司法調查。真的要修,很多法條都必須修正,不是審判調查的單位換個手就解決的。所以我一直Po文表達軍法人員仍然應該由軍事單位養成,可以把軍事法院隸屬到司法部管,人員一樣掛階,受司法部門考核,就像學校教官制一樣。或者轉任為軍法訓練人員,讓其他有志到軍法法庭服務的司法人員接受軍事法律完整的訓練。

最後簡單講一些我對這次修法的預測,如果移交讓不熟悉的檢調法官來處理的話,本來有罪的幾個判到最後都變成無罪或輕罪,這事非常有可能發生的。洪家人以為軍事檢調法院很黑,等遇到真的司法恐龍你們就知道,搞不好軍檢已經算很有誠意了。

fsvbzq wrote:
小弟認為~
先修改組織法之類的~
軍事檢察署歸法務部管轄~
軍事法院歸司法院管轄~


我覺得這點可行
這樣的作法就是將軍事法院檢察署的人事權移出
衝擊最小也可以避免自家人審判的目的

就如同海巡署裡也有軍人身分
教官的人事權隸屬教育部一樣

軍審移交司法已三讀就看有沒有立委諸公要提出復議或行政院提出覆議案來解決



yenchunwang1427 wrote:
不論軍、警、人民不得出入...(恕刪)


檢察官 又不是 軍 或是 警 或是人民
yoyo_mmc wrote:
我覺得這點可行這樣的...(恕刪)


怎麼會可行?

軍事院校法律系學生的法律素養真的與外面法律系的學生有相當落差

把現在軍審檢的人全部移到普通法院和檢察署 那還不是一樣 學長學長的叫

然後專辦幾件軍事案件 領司法官待遇 有那麼爽?

到現在8月了 這次的軍審法院羈押案號是012 也就是說今年到現在只有12件聲請羈押 日子過得超爽的~

那叫他們也辦一般刑事案件 那誰擦屁股 國防大學法律系畢業的法學素質真的不是很好


全部轉調 然後還是一樣 這根本不是人民想要的

要是能這樣轉 國防法律的學生素質要是都那麼好 司法院早就同意讓他們全部都可以平轉法官了

Delkin wrote:
..軍事院校法律系學生的法律素養真的與外面法律系的學生有相當落差...(恕刪)


同意+1

獨立審判

需要相當的養成,,,

可以參加司法人員特考...特考當然納入"軍法相關"...這樣公平吧!
如果再考不上,何來專業?

素養如不夠,如何獨立審判?....慎之,慎之....

魏耀乾-痛批在新潮流的挾持下,民進黨一黨獨大、極權獨裁,政商勾結貪污腐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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