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250人共有的小區塊持分,是能有多大的利益?國賠也不是無限上綱的啦,要看個人私利vs公益互比誰較大,採取適額補償,怎麼可能讓人家隨便亂喊也能照單全收,法官難道會都是白吃嗎????又不是說2-幾人共有那種祖產大塊地,已經切裂到不行了是要怎麼利用,公所人員要好好開課教授大家吧黑心都更建商明明說小區塊地能做啥=沒價值,而且還有要看產權是否過度複雜難以整合,市價都壓很低的咧反正建商講的都可以就對了,好台灣真是好到爆了公家機關心態真的越來越糟糕了,根本不想解決問題,只想敷衍了事+能罰就罰行撈錢之實
小乖乖333 wrote:請問250人共有的小區塊持分,是能有多大的利益?...(恕刪) 抱歉 面積有六千坪,為兩百五十名劉姓宗親共同持有光婦人自己就有70坪 整條路用掉100坪 利益其實還蠻大的(其實婦人還多A了30多坪)假設這塊土地經過操作變成住宅或者工業用地好了1坪算你30萬好了 婦人用的道路等於3000萬不過所謂利益大小也是看個人啦大概你很有錢 覺得丟掉個3000萬對你來說跟喝水一樣吧--七十三歲的劉葉竹春「捐地」建路的農地,位在中壢、平鎮市交界雙福路二八九巷旁,面積有六千坪,為兩百五十名劉姓宗親共同持有。她是持有人之一,持有面積約七十坪,但她開挖修路面積約一百坪。--而且因為程序不合法 到時候他的兒孫提出抗議反咬堅持六千坪的土地持分依然存在 到時又扯不清
小乖乖333 wrote:這真的是不可思議了,...(恕刪) 之前朋友家祖厝的案例,可以打官司,一定比率權益人以上都贊同的話,是可以透過法院裁決來判強制分割.當然,在沒有完成法定程序以前,自己當然是不能亂動的.雖然自己的比率或許較多,但是還是不行的.
農地1坪算30萬,台灣糧食準備暴漲還真是好耶,農地都可以變建地而且不用被政府取走一半以上,又是好上加好了,都更黑心建商怎麼可以故意低估原地主的土地價值咧,以後有機會變成高級商業區塊呢一個老人家出於善意,搞不好還不識字不懂法律程序,公所居然是重罰,而不是協助引導,這下真的世態炎涼了農地既然那麼大塊,公所應該跳出來找到那些人,哪裡會太難找,不想找而已啦,找齊了又沒錢拿,不找.罰了老婦人就有錢啦是要找到一定比例的人和土地面積,還是要全部找齊通通同意咧????立委豬公最喜歡看大家忙成一團了,這樣才是有在做事有競爭力吧
現在人真是越來越壞了,連宗親有血緣都會有人暗中捅善心老婦人一刀,以後最好都別做善事了,隨時會被絕對法律權威人士或是親戚鬥爭給掃到颱風尾,人心根本是越來越誇張了,凡事只問手段,不求良心真是末法時代,法律果然只是圖利的武器而已,不管道德層面,不是啥好東西,大家真的要小心為妙了
共同持有的土地是不可以任意分割的.法律不是你想怎麼樣就怎麼樣.每個人都說自己出發點良善.都說自己是為了公益就可以無視法律規定的話.那台灣還算是法治社會嗎??只有所有權人可以申請土地變更使用.該名婦人只擁有1/250的所有權.請問是憑什麼由她決定捐不捐地?而且共同持有的土地.她怎麼算出屬於她的是哪一個區塊??還有.根據土地使用相關辦法:{{違反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者,當地地方政府得限期令其變更使用,或勒令停 止使用,或拆除建築物恢復原狀。經限期改正而不改正者,得按次分別處土地 所有權人或使用人,"新台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至其改正為止。 拒不繳納罰款者,移送法院強制執行。 }}婦人被罰6萬是最低的罰款.何來重罰之有??
0308 wrote:婦人被罰6萬是最低的罰款.何來重罰之有??...(恕刪) 農業局已經表明傾向不罰了另外 這件案其實是婦人要開路時被人檢舉亂倒砂石就某方面來說 真的有可能宗親因為被開路又無力阻止所以用砂石來舉發婦人不過婦人善不善心就其次了別忘了 婦人持分也只能拿到70坪左右的地卻用了100坪來開雖然有交代70坪的部份是擅自認定 另外30坪卻是打算先斬後奏等路開成再找宗親談價錢說真的 你不覺得這手法很像......整件開路的事情我覺得既非當事人就別去隨便臆測了背後到底經過如何 只有當事人才知道
小乖乖333 wrote:現在人真是越來越壞了,連宗親有血緣都會有人暗中捅善心老婦人一刀,以後最好都別做善事了,隨時會被絕對法律權威人士或是親戚鬥爭給掃到颱風尾,人心根本是越來越誇張了,凡事只問手段,不求良心真是末法時代,法律果然只是圖利的武器而已,不管道德層面,不是啥好東西,大家真的要小心為妙了(恕刪) 現在人真是越來越壞了,連阿公要在農舍一樓有客廳也被衝掉了~變 書 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