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xdcfvgb2001 wrote:
「脅迫簽這份所謂的自願離職書,如果你不簽的話,他也會跟你講,反正你不簽也沒關係,這份就是生效了,逼我簽、畫押,那這跟以前的冤獄有什麼兩樣?」
sxdcfvgb2001 wrote:
原本說好的加薪,子公司員工夢碎了嗎?已經在松青工作至少10年的店經理,秀出薪資計算表、勞保申請書,還有失業給付文件,指控松青強迫他簽屬這張離職切結書,上頭還標明同意公司依下列「優厚條件」辦理退職,遭資遣員工指出,松青裁員第一波在1月初,第二波在1月14日,已經裁了數十人,先挑幹部級下手,第三波預計在過年前後,其中還包含工作了25年即將退休的老員工。
都做到店經理還不會處理這種事,難怪會被裁。。


做法很簡單,
第一不簽任何你不同意的文件,只要對方想亂寫,就告訴對方你準備到法院告他偽造文書。
第二若是對方硬拉硬扯就告訴對方有話好好講,不然大家到勞工局或立委辦公室去談。
第三告訴對方要裁員可以,先提出優離優退條件出來談。看看條件是否合情合理再說。
不要隨便簽自願離職書,簽了你就損失一堆政府可以給你的福利。而且自願離職,資方很容易找理由刪減你的離職金。包含你可以依比例領取的年終獎金,績效獎金等等。所以自己要先算好用哪一種方法離開對自己最無傷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