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萬在台灣到底富還不富?數據給你看


ohohegg wrote:
我只簡單看家庭收入問...(恕刪)

政治人物照你這樣用頭腦仔細算的話!他們還搞個屁阿!!都沒話題了!
這個數據本身就不夠客觀,台灣逃漏稅之成績是有目共睹的
大企業還可以退稅呢
2010年的所得稅繳納資料顯示:
綜合所得總額45,816億元,稅額只有2,661億元,平均稅率只有5.8%。
綜合所得稅額2,661億元,薪資所得稅佔57%,財產所得稅佔43%。
全部納稅戶數有5,509,478戶,累進稅率0%的戶數有2,116,957戶,佔總戶數的38.42%,不必繳稅,平均每戶年所得338,504元。
累進稅率5%的戶數有2,368,725戶,佔總戶數的42.99%,平均每戶年所得670,129元,平均每年繳稅9,387元,平均稅率只有1.4%。
因此,稅率0%和稅率5%的戶數比例合計81.41%,但所繳的稅額只佔總所得稅額的8.36%。
換言之,台灣有八成的人「幾乎」沒有繳所得稅。
市場的菜販、肉販、各大夜市、各式各樣小吃店?賣飯糰攤販?
是真的沒賺還是沒誠實申報?地下經濟才厲害哩

大言炎炎 wrote:
這個數據本身就不夠客...(恕刪)


話說也不用搞這麼麻煩,還說是經費不足,那幹嘛還硬要12年國教。

把這些經費,拿來補助五歲以下幼兒托育這一塊,鼓勵大家生小孩。

不過,那些官員總是以選票政策優先,而不是真正的國民教育需求來考量。
114萬含不含軍公教?

苦軍公教也達114萬, 不可以領教育補助金...

我想..我就沒異見..大家一視同仁..

不要讓這114萬,只是給非公務人員適用..
我也覺得怪怪的,
家庭可支配收入160萬就可以達到前10%?
應該是如前面大大所說,台灣逃漏稅的情況很嚴重吧?
留七分正經以度生,留三分癡呆以防死。
為什麼樓主是用"可支配所得"來比較???

若一般家庭的總收入有100萬, 扣掉家庭開銷及貸款.... etc, 可支配所得絕對不超過50萬吧 !
ohohegg wrote:
我只簡單看家庭收入問...(恕刪)


近五年台灣的家庭平均可支配所得

和一般報稅的所得差別在哪邊????好像不是家戶所得


臺北市重要統計指標名詞定義

項  目:每戶可支配所得
大  類 家庭生活 中  類 家庭收支
資料週期 當期 資料單位 元
定  義 平均每戶可支配所得。
公  式 可支配所得÷總戶數
資料來源 本府主計處「家庭收支訪問調查報告」

相關項目:總戶數
大  類 家庭生活 中  類 家庭組織型態
資料週期 調查資料期間 資料單位 戶
定  義 指家庭收支訪問調查之總戶數。
公  式 無
資料來源 本府主計處「家庭收支訪問調查報告」

相關項目:可支配所得
大  類 家庭生活 中  類 家庭收支
資料週期 當期 資料單位 元
定  義 所得總額減去無法自由支配使用之非消費支出 (如賦稅支出、利息支出、捐贈及其他移轉支出) 後,即為家庭可支配所得,可由家庭自由支配使用於消費或儲蓄。
公  式 無
資料來源 本府主計處「家庭收支訪問調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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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nsonLai wrote:
為什麼樓主是用"可支...(恕刪)


因為我是直接取用主計處那邊出來的統計報告

除非是看全台平均家庭總所得

不然的看收入分級的報告都是用可支配所得去算的

而且報告幾乎都是用可支配所得計算而不是總所得

包含家庭戶長年齡、工作性質、學歷...etc.

可支配所得:
所得總額(經常性收入)減去無法自由支配使用之非消費支出(如賦稅支出、利息支出、捐贈及其他移轉支出)及自用住宅及其他營建物設算折舊後,即為家庭可支配所得,可由家庭自由支配使用於消費或儲蓄。

所以非消費支出沒有一班人想的那麼多喔

另外稅收是用"總所得"去計算的


不過我很好奇
這麼多網友的周遭都是在賣小吃?而且都是超紅大賺的小吃?
然後周遭的人沒啥人有在正常受薪工作的嗎?
不然怎麼好多人都說實際上賺很多錢的人超多一樣
這樣感覺所有去領22K或是全台灣1千多萬的受薪人都是笨蛋一樣
ohohegg wrote:
這麼多網友的周遭都是在賣小吃?而且都是超紅大賺的小吃?...(恕刪)

去菜市場看看~

房東~

組頭~

推拿的~

多了
吃小菜.喝小酒.打小牌.摸小手.騎小車....看看小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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