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讚的人結構是:
馬桶反對者50%
洪案同情者40%
大春迷5%
中國時報資遣員工3%
自由時報同路人2%
有人總是選擇在民粹辦案的最後階段才出現
想要割稻尾

這個案子
就法論法
唯一有罪的其實就是把人操死的人
背後有沒有集體串聯教唆還要查
刑期判多少要看錄影帶
故意就判重
過失就輕些
其餘最多就是行政處分
大家心知肚明

媒體所以一直燃燒
除了賺收視率及通告費外
就只是為了讓洪家活著的人心情好過點
整死不聽話的人實在太過分
差三天退伍死得有點冤
人渣不知是大陸哪一省的用語
跟台灣的國罵有拚

他又不罵龍應台
龍當然不會生氣
但是馬十三應該生氣
如果用嘴巴罵也就算了
畢竟舉證困難
形諸文字就應該告
否則連施明德都不如

鄉下佬 wrote:
這個人惡習不改,施明...(恕刪)


在台灣告馬英九會贏(法院是國民黨開的)!

但離開台灣到那告這馬英九都會輸的!

因為,張大春說的是事實。




鄉下佬 wrote:
這個人惡習不改,施明...(恕刪)


您真的仔細、認真讀過張大春的"道歉啟事"嗎?

365gt4 wrote:
您真的仔細、認真讀過...(恕刪)


這個人的伎倆我知之甚稔
大大沒有我了解他
365gt4 wrote:
您真的仔細、認真讀過...(恕刪)

他首篇的連結明明是自由轉述張大春facebook的發言
都可以說成張大春上自由了
只能說不可質疑跟怒罵馬先生啊
那個叫甚麼春的,常常用姓陸的假名在自由投稿,雙方早就眉來眼去了,以為我不知道。

剛好他老中時的身分可以利用,加上仇馬情結作祟,自由自然樂於報導,讓中時誤以為他門沆瀣一氣了,”變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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