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esel.he wrote:看到這新聞就難過,這...(恕刪) 因為最大的受害者-----健保局沒出來求償每年健保費用被這些毒物影響造成入不敷出健保局是最能提出賠償方案跟證據的單位可惜這些當官的都腦殘又或許有利益交纏都不敢出面求償如果所有食安問題都能有健保局出面求償除了能夠補充保費的損失還能達到巨額賠償喝阻不肖商人的目的這就是台灣的官~能做個該做的不做只會擺爛只想從百姓的口袋掏錢
miro13 wrote:因為最大的受害者--...(恕刪) +1這個觀點沒錯要消費者舉證非常困難但是可以用毒物風險評估推估我國不孕~肝腎比例的影響另外法官是白癡嗎?就算舉證困難怎麼會拿官方說什麼多久會排出體外的報告國際衛生組織以及國內外機構已經作出塑化濟的毒物風險報告卻視而不見這種東西都寫得出來
很明顯...因為沒時間開課講一堆有的沒的..問題核心只有一個.."利法院"!!上了法庭...問醫師問專家問一堆亂七八糟的人"請問原告的損害是不是被告所造成?"上面的專家學者..都只敢說"有可能"但沒人敢說"就是被告所造成"結論:直接立法最快...但是"利法院"是有口皆碑的爛,所以自己看著辦吧...
千面人下毒以後是不是也比照辦理,畢竟喝了出問題一樣沒有直接證據說是因為下的毒害的這邏輯是不是怪怪的?還是其實差別在千面人的背景不夠, 財力也不夠(畢竟就是因為缺錢才會這樣做)所以只是另一個 有錢判生沒錢判死 的例子??
2011年塑化劑風暴,全台人人自危,消基會代表561名消費者,向廠商求償25億元。但一審新北地院判賠120萬元,只有求償金額的2000分之一,也就是消費者買多少,廠商就只會退多少。悅氏運動飲料,甚至只需要賠償9塊錢。 因為法官引用衛福部的塑化劑衛教手冊,指稱塑化劑在進入人體12小時後,就會漸漸代謝,無法證明會影響健康。衛教手冊變成廠商的免死金牌,但主編的教授痛批,法官根本是斷章取義。消基會也認為法官不夠有同理心,沒有立即危害,不代表塑化劑吃了無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