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gpolo wrote:
政策都不是員工能決定...(恕刪)
終於有人點到核4的核心問題了,核4問題就是出自於台電少數人員的偷工減料及監工不實,導致人民對核4沒有信心,你想A錢沒關係,但至少品質要保證,若核4沒有偷工減料的問題的話,我也會支持核4商轉...
台電自已淘空了台電的施工品質及公司資產,倒了也是活該,只不過牽連到不相干的人民真是不應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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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5月16日 廉政署查出,台電核能技術處副處長林俊隆(54歲)涉嫌在5年前驗收一筆2億6千萬元電氣導線管路採購案時圖利廠商千萬元,放水讓廠商以不符防輻射規格的低價次級品濫竽充數。一旦反應爐發生核能意外,最嚴重得撤離1千萬人[73][74]。台電公司曾對此事件澄清:當時已要求廠商送請專業機構測試,並確認符合防輻射規範後,始予驗收。由於本案已進入司法調查程序,將尊重調查並全力配合,如有違失情事則依法處理[75]。
2012年10月1日 媒體爆出核四管線亂裝,台電在今年五月採購驗收時,涉嫌「放水」護航,讓廠商以不符輻射安全規範的防水產品取代抗輻射導線管;原能會官員認為,台電應該沒有故意亂搞,是施工處和相關廠商看不懂英文說明書、對輻射所知有限,將鍍鋅層13微米的管線裝到只要5微米的部分,才造成這起事件[76]。台電於2012年10月6日鄭重發表聲明澄清,核四工程量體龐大,設備及工程界面極多,工程結束前均須先全面檢視所有大小細節問題並進行改善,均屬正常狀況,並強調,在未經原能會及世界級權威核能機構檢視認定為安全前,核四絕對不會貿然運轉。本事件錯裝金屬導線管及所謂19個地雷等,就是台電進行履勘時主動發掘的問題,並正進行改善工作中。[77]
2013年2月26日,綠色消費者基金會董事長方儉投書媒體,直指核四工程中圍阻體上有工人於灌漿時順手丟入的寶特瓶,以及剪力牆鋼筋被截斷但並未打掉重做等等問題。依照土木專家王偉民的看法,鋼筋一旦外露就「完全沒有用處了」。[86][87]但台電對於相關報導則強調係單一個案,對於相關報導以行政院原能會核能管制處2007年4、5月的《核四廠建廠管制現況》報告為證,指寶特瓶與鋼筋等缺陷由原能會分別於2007年4月與5月發現,台電隨後已改進。且已於2007年10月23日准予結案。至於報載「混凝土拆模後提不出檢驗紀錄」,台電強調,混凝土澆置施工拆模後收尾工作,係以陸續提出檢驗方式辦理,因此170件拆模檢驗及80件養護檢驗係陸續提出,均已完成檢驗合格結案,且於歷次混凝土齡期壓驗強度試驗結果均高於設計值,品質無虞,原能會並已於2007年10月23日准予結案。
2003年1月10日 中船及台電於核四廠一號機反應爐工程未落實監督及檢驗,導致反應爐基座施工長期偷工減料,更導致焊道發生裂紋。監察委員提案彈劾中船公司總經理江元璋及台電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長呂學義等十二人。最後江元璋僅遭申誡、呂學義不處分。[104]
2011年6月8日 監察委員提案糾正臺電公司駐工地設計辦公室自2007年初起,自行辦理之設計變案件高達1500餘件,且多已施作完成。[105]於2013年3月14日台電新聞稿表示自行變更設計修改共1536項,經全數送請奇異公司審查後,其中僅46項需進一步補強,台電公司已依奇異公司之設計圖,將其中40件施作完成,且依既定品質、品保程序完成檢驗並結案,其餘6件,將於近期施作。[106]
2011年7月12日 監察委員提案彈劾台電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副研究員周吉村,於2006年1月13日後續混凝土採購案,利用職務機會收受廠商賄賂。[107]
2011年7月19日 監察委員提案糾正台電辦理核四混凝土採購案,於2004年8月17日調查已經得知工程所需混凝土數量不足,卻未及早辦理採購作業延遲至2005年7月21日始辦,復曲解法令,誤以限制性招標辦理發包作業。[108]
2012年03月20日 監察委員提案糾正行政院、經濟部和台電。2000年10月27日行政院貿然宣布停建進度已達33.81%之核四工程,核四工程未能採統包方式辦理,亦未有總顧問協助整合複雜之施工界面,導致工期延宕、預算追加、鉅額損失及品質安全疑慮等情事,其工期至少增加44個月,且損失高達1,870億元。又經濟部對於臺電公司三度函詢核四停建相關疑義,卻一再模糊虛應,恝置所屬無所適從。另臺電公司為迎合上意,未待上級正式函示或召開董事會應變,即由公司高層僅以口諭方式擅為傳達停建核四,並倉促發函指示廠商不限期暫停契約執行。[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