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洪崇晏今日被拘提...廷帝出來發聲了!


SteveJTY wrote:
警察不可以拘提、檢察官不可傳訊、法官不可以做判決,、...(恕刪)


拘票是檢察官簽發出來的,警察可以不拘提嗎?


SteveJTY wrote:
我個人的理解是:打、...(恕刪)


他們是用法律上的詭辯啦!

其實他們犯事的地點在台北,
所轄的都是台北地院,
照他們的詭辯,檢警全部是當事人
所以都全部不能辦他們

那如果你調其他地方的檢警單位
台北又非其他單位的管轄,也無權管此事~

所以...答案就是:林北不用負法律責任


凸歸台灣 wrote:
拘票是檢察官簽發出來的,警察可以不拘提嗎?


他們意思連檢察官都是當事人喔!
visually wrote:https://www.facebook


有沒有人發現蘋果日報偏綠色,
根本沒有站在中間立場報導呢?
我是完全看不下去了
"警方指出,這次逮捕行動是依洪崇晏為411包圍中正一分局首謀,經北巿刑大分別於4月17日及24日傳訊不到,又遲遲未主動向檢察官到案,上周五,檢察官即簽發拘票。"

新聞明明是說,不接受傳訊,也不主動向檢察官到案說明,陳為廷的發言根本與事實不符。



揚州鶴背騎來慣 wrote:
他們是用法律上的詭辯...


呆子繼續只告妨礙公務。
後果就是出來更多X物。

Q9550 wrote:
有沒有人發現蘋果日報...(恕刪)


洪重邱時我就發現了
菜鳥一名 希望各位前輩多多指教

julian400fx wrote:
既然如此,個人建議開...(恕刪)


PTT這一篇文章有對兩個問體做出說明

要路過的話 自己小心…
揚州鶴背騎來慣 wrote:
他們是用法律上的詭辯...(恕刪)

中華民國政府是當事人,所以不跟中華民國任何單位說明

擇日會向台灣人民政府所屬有關單位說明

很明顯的,警方正在主動攻擊

順便做"撒網捕魚"

讓魚兒自己游到魚網中~~~

chanmingtao wrote:
很明顯的,警方正在主...(恕刪)


我只覺得
洪以為玩不用負責任的
沒想到今天真的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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