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人有喜歡送錢的?
我想沒有

不過如果送錢就能夠好辦事或是賺更大錢
商人在商言商
是會這樣幹的

在罵商人的同時

要想想我們的官

大官小官都一樣
大官貪大的
小官貪小的

民國已經103年了

無所不在
這個國家到底希望在哪裡?
小從校長貪營養午餐的錢
大到行政院副院長
更早之前連總統都貪

台灣真的沒辦法治貪
還是說台灣人根本就不介意貪污
louissvs wrote:
22年職場生涯中,我在遠雄待了14年,受趙老板器重與栽培之恩,一日不敢忘!我離開遠雄也已經5年了,也許沒資格在此事發表意見,但是這幾天看到老東家陷入此風暴,媒體與名嘴一片撻伐,自己人微言輕幫不上什麼忙,只能談談幾件事,也許大家能看到與媒體報導和名嘴口中不一樣的遠雄和趙老闆:

1. 名嘴猛批遠雄房地產暴利,但是卻沒有看到遠雄默默在盡社會責任,我親身經歷921地震時,全台受災嚴重,隔天一早遠雄召回所有員工全體動員勘察所有已經出售的建物,詳細記錄損害情況,輕則協助修復,重則不惜耗費巨資進行結構補強,請注意,是已經出售的而非待售的建物喔!當時沒有幾個建設公司願意這樣做,用天災卸責比較輕鬆愉快!

2. 媒體報道遠雄在內湖、三峽、林口圈地炒作房價,這實在是完全沒有好好做功課的說法,殊不知這三處在遠雄還沒有進去開發之前,荒廢了多少年?遠雄在內湖的四十幾棟廠辦大樓大概前面一半是我參與規劃的。 還記得第一棟設計定案取得建照,準備開賣前,我帶業務人員去看現場,業務主管看到週邊一片荒涼,草長得比人還高,心想誰會來這不毛之地買廠辦大樓?眼淚都快掉下來了!當時根本沒有建商看好內湖這片地,怎沒有人說趙老闆炒房啊? 如今內科如此繁榮,留住了多少原本可能外移的企業進駐?沒人感謝就算了還要遭受汙名?三峽大學城與林口新市鎮更是政府做了十年做不起來,不只是荒煙蔓草,更是政府效能的負面教材,但是憑著趙老闆的毅力與遠見,加上遠雄行銷手法靈活創新,才有如今造鎮規模!後面跟進的建商搭個便車,獲利比遠雄大得多了,怎沒有人批評他們呢?反倒是披荊斬棘的人變成惡人?這表示我們應該教育下一代不要創新冒險?不要擇善固執? 趙藤雄 遠雄董事長

3. 趙老闆被收押,70歲的老人了,希望身體健康能夠顧好才是最重要!許多人擔心他的長子趙文嘉接棒能力?但是我深具信心,Frank留美建築碩士的學歷第一個就沒問題,學成回台進入遠雄,從基層歷練起,從我們一起負責的專案中,他的認真程度更是只能說佩服! 難能可貴的是他雖是千億企業少東,謙虛節儉的令人無法相信,我一直沒法忘記他剛回國進入設計部上班,發現缺個公事包,找我一起上街去買,我推薦了幾款名牌包,但是他最後卻選擇路邊攤不到一千元的包包...。 前些年我妻受椎間盤突出之苦,經常腰痛腿麻,Frank還介紹我們去找董娘趙太太常去看的整骨師傅,這是必須預約排隊才能看的師傅,但是趙太太讓出她預約的時段而讓我們儘早看診,我妻的症狀也得以逐步舒緩....俗語說觀人入微,就從趙家人的家教與勤儉,以及對員工的照顧與關心來看,遠雄的永續經營絕對沒有什麼好擔心!

4. 媒體名嘴這幾天總是用霸氣,梟雄,惡人,奸商...來形容趙董,我曾經多次陪同趙董出差日本歐洲,趙董只帶一個行李箱,節省時間不託運,自備洗衣粉在房中自己洗衣,因此不需要太多衣物替換,在這理我看到的是一位窮苦出身,白手起家,自律甚嚴的企業家。 在我擔任花蓮海洋公園總經理時,一位深得趙董信任的資深同仁忽然腦血管破裂,送入慈濟醫院手術與住院期間,趙董與趙太太多次到花蓮探視,這位同仁復健期間,其實根本無法工作,趙董仍指示讓他在家靜養,每月薪資照付.在這裡我看到的是一位慈悲細膩,重情惜情的企業家,試問這樣的老闆,世上有幾個?

其實我現在了解為何媒體名嘴妖魔化一個人與企業如此容易,除了搏版面賺通告費之外,最主要是因為他們從來不曾在一件事情付出如此大的心力與生命,他們的字典裡沒有「感恩」二字,我所信奉的"感恩"也不是黑白不分,是非不明,法律的當然要依法論法,但是人情義理,知恩圖報,萬萬不能忘...



這麼完美,若不是神就是聖人
我個人認為遠雄沒必要去行賄來得標 比較有可能是官員索賄 遠雄為避免後續程序被阻撓太多 也就花錢消災 這是台灣一大問題 也是不可能避免的
據說葉世文是很有能力的一個官 政商關係良好 但個人操守很差 很會做事 也很會貪汙 這種人真也不知如何使用
不好意思...
請問荒涼的地方,地是不是越便宜阿
如真的成功了,那是為了地方發展,,而不是炒

所以大家應該感謝大雄才是,是這樣嗎?

犯法該當怎麼判就怎樣執行,這我想大家都沒意見

看完該篇文章後感覺該作者不是要替大雄去開脫送錢這件事情

而是批判媒體不該為了收視率而去妖魔化任何人
應該是就事論事才對

但是回過頭來想,媒體的墮落不就是我們這些人默許的嗎
為什麼名嘴在節目上大放厥詞污衊人卻沒有任何責任

經過了范佐憲那件事情後,當初那些名嘴說的天花亂墜的
什麼開賭場,色情護膚店等等,結果查出來卻沒有一件符合的
哪個名嘴出來道歉過,還不是繼續在電視上潑屎潑糞的
現在遠雄這件事情也是

不能因為此人做錯了一件事情,就把全部的屎倒在他頭上
現在這些媒體名嘴做的事情不就是這樣

內湖那時候10幾年前誰敢去開發,現在說賺暴利都是馬後砲


ben108472 wrote:
我個人認為遠雄沒必要去行賄來得標 比較有可能是官員索賄 遠雄為避免後續程序被阻撓太多 也就花錢消災 這是台灣一大問題 也是不可能避免的
據說葉世文是很有能力的一個官 政商關係良好 但個人操守很差 很會做事 也很會貪汙 這種人真也不知如何使用


如果是別間小公司就算了
可是....
遠雄是家大公司耶,要搞死葉世文很難嗎?
我認為遠雄只想要不要遇到太多阻撓罷了 花點錢又不算什麼 所以他說只是按照淺規則做事 就是如此
louissvs wrote:
不該把所有事情都只怪罪於他

所以能不能再做些善事,
全盤供出,
當污點証人?

louissvs wrote:
FB看到的.主動行賄...(恕刪)


噁心

不想說了 wrote:
不好意思...
請問荒涼的地方,地是不是越便宜阿
如真的成功了,那是為了地方發展,,而不是炒..(恕刪)


如果失敗了,身負巨債,身敗名裂,
那又怎麼說?

忽然又想起一篇網路流傳的文章,
不管他是不是真的郭台銘對一位工程師說過的話,
但確實中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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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鴻海工程師問郭董:為什麼爆肝的是我,首富卻是你!!】

郭董說:我們之間有三個差別

第一:

三十年前我創建鴻海的時候是賭上全部家當,不成功便成仁
而你只是寄出幾十份履歷表後來鴻海上班,且隨時可以走人

我們跟你的差別在:創業與就業

第二:
我選擇從連接器切入市場,到最後跟APPLE合作
是因為我眼光判斷正確
而你在哪個部門上班是因為學歷和考試被分配的

我們之間的差別在:選擇與被選擇

第三:
我24小時都在思考如何創造利潤
每一個決策都可能影響數萬個家庭生計與數十萬股民的權益
而你只要想什麼時候下班跟照顧好你的家庭

我們之間的差別在:責任的輕重
自由不是無限制的自由,自由是一種能做法律許可的任何事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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