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uoyuan1 wrote:其實這種違建台灣很多,檢舉了建設局也只是虛應故事。我老家對面從2樓長到7樓,後方增建到滿,連防火巷都不留。興建中檢舉,建管科來折彎兩隻鋼筋了事。興建完檢舉,又是要求屋主自行拆除。然後數個寒暑過了,依然屹立不搖。官啊! 換你讓你老家對面上蘋果日報頭版了啊
擎天神 wrote:覺得很奇怪,為何不改法規,規定一律由政府會勘當場拆除完畢,所有拆除,人員與機具費用由業主完全負擔,拆完後開帳單給業主,不繳就強制執行,查封拍賣財產...(恕刪) 我們的想法一樣,但作法稍有不同我覺得所有拆除都要違規者自己動手做若由官方做,一樣要有預算不守法的民眾當然不會那麼聽話後續的強制執行與重罰就是關鍵...
李利蒔 wrote:承辦人員竟說,「承辦已退休,不知從何查起!」(恕刪) 這種老梗一點創意都沒有。只要出包,就推給已經退休的公務員、已經離職的約僱人員、已經退伍的替代役,反正絕對不是我的錯。違建都有造冊的,怎麼可能人一退休之後就不知道從何查起?
我家附近幾乎每間巷口的透天厝都有違建,多半是圍牆外推再順道擺幾個盆栽占停車位,搞得道路縮減。有的被檢舉就做做樣子只拆一半,風聲過了再蓋回來。fermat0564 wrote:花媽:這不是幸福城市...(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