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1025 wrote:
跟閣下報告,這關係勞...(恕刪)
我只對原無意義的PO文作出無意義的回應!!
yz1383 wrote:
不合理啦軍公教月退領...(恕刪)
至於如何維護勞工權益? 討論很多了,只要沒有對企業主罷工抗爭,在這裏不過是狗吠火車罷了,台灣勞工在網上很團結,遇到老板就軟掉了! 不成氣候!
li1025 wrote:
最近星巴克23k薪資的新聞,讓我思考幾件事:
1.星巴克要大家看年薪,但23k+獎金*12個月=年薪,且號稱可領40~60萬元,既然如此為何不全列為薪資,而用獎金名目,這樣不是會影響未來勞退金額度嗎?這算高薪低報嗎?
2.23k ,12個月也只有276000元,相較40~60萬元,假如發生職災可請領的救助金又是差多少?
3.星巴克到底用那個薪資來幫員工投保,這些問題都值得探討,這是不是一個良心企業?
4.假設真是高薪低報,躲避提撥退職金,那為何勞工局不介入?
5.﹍﹍﹍﹍??真的有太多疑問,很多企業都用相同的薪資結構,希望在星巴克任職的您可以協聊解,也希望您能勇於提出質疑,不要讓權益睡著了。...(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