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星巴克23k薪資的新聞,讓我思考幾件事:
1.星巴克要大家看年薪,但23k+獎金*12個月=年薪,且號稱可領40~60萬元,既然如此為何不全列為薪資,而用獎金名目,這樣不是會影響未來勞退金額度嗎?這算高薪低報嗎?
2.23k ,12個月也只有276000元,相較40~60萬元,假如發生職災可請領的救助金又是差多少?
3.星巴克到底用那個薪資來幫員工投保,這些問題都值得探討,這是不是一個良心企業?
4.假設真是高薪低報,躲避提撥退職金,那為何勞工局不介入?
5.﹍﹍﹍﹍??真的有太多疑問,很多企業都用相同的薪資結構,希望在星巴克任職的您可以協聊解,也希望您能勇於提出質疑,不要讓權益睡著了。
yz1383 wrote:
不合理啦軍公教月退領...(恕刪)
不要什麼都扯公務人員,我一直認為公務人員考試是公開的,有人說考上就保障一輩子,既然羨慕那為什麼不去試,唸書很苦嗎?補習很苦嗎?撐過就是你的,每次看到這種比喻真的沒意義,而且本次重點是:
1.星巴克要大家看年薪,結構是23k薪資+獎金*12個月=年薪,獎金非投保金額,既然如此為何不全列為薪資,而用獎金名目?
2.23k ,12個月也只有276000元,相較40~60萬元,假如發生職災請領救助金必須以投保薪資計,你知道差了多少嗎?
3.星巴克到底用那個薪資來幫員工投保,假設真是高薪低報,躲避提撥退職金,那為何勞工局不介入?
希望你能聊解重點
這關係勞工權益啊!你知道月領五萬,但投保薪資是23k,無論職災給付保障或勞退提撥差多少嗎?權益要自己維護,當你自己都認為不重要,不要奢望政府官員、立委諸公會重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