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廢死與否的同時,可否幫忙一起思考一下兩個議題?


流川 風 wrote:
你這問題是打算用來...(恕刪)

我不想在文章裡先指出我對廢死的立場,就是不想引起選邊站的效應。結果是我敘述不清,還是獵巫者殺紅了眼?還好還是有人看得懂。
====================================================================
”生命權是人權的基本,任何人並無權以公權力或私刑的方式剝奪他人的性命”。
兩公約:在任何情況下不得剝奪一個人民自己的生存手段。
人人有固有的生命權,這個權利應受法律保護。不得任意剝奪任何人的生命。

用以上的說法來看,死刑犯,末期病患,初期胚胎,哪一個不是人命?為何廢除死刑的歐盟,卻同時有多個國家同意安樂死?邏輯的一致性在哪裡?
原來死人沒有人權
cruiser58478 wrote:
我明白在現在的氛圍...(恕刪)

cruiser58478 wrote:
我不想在文章裡先指出我對廢死的立場,就是不想引起選邊站的效應。結果是我敘述不清,還是獵巫者殺紅了眼?還好還是有人看得懂。
====================================================================
”生命權是人權的基本,任何人並無權以公權力或私刑的方式剝奪他人的性命”。
兩公約:在任何情況下不得剝奪一個人民自己的生存手段。
人人有固有的生命權,這個權利應受法律保護。不得任意剝奪任何人的生命。
用以上的說法來看,死刑犯,末期病患,初期胚胎,哪一個不是人命?為何廢除死刑的歐盟,卻同時有多個國家同意安樂死?邏輯的一致性在哪裡?


我覺得歐洲的人文歷史和我們不一樣
我們不是什麼都要去學人家那一套

就像你跟你隔壁每個人的家庭生活方式都不一樣
難道你會去學隔壁的嗎

cruiser58478 wrote:
為何廢除死刑的歐盟,卻同時有多個國家同意安樂死?邏輯的一致性在哪裡?

這得問歐盟...

cruiser58478 wrote:
我不想在文章裡先指出我對廢死的立場,就是不想引起選邊站的效應。結果是我敘述不清,還是獵巫者殺紅了眼?還好還是有人看得懂。
====================================================================
”生命權是人權的基本,任何人並無權以公權力或私刑的方式剝奪他人的性命”。
兩公約:在任何情況下不得剝奪一個人民自己的生存手段。
人人有固有的生命權,這個權利應受法律保護。不得任意剝奪任何人的生命。
用以上的說法來看,死刑犯,末期病患,初期胚胎,哪一個不是人命?為何廢除死刑的歐盟,卻同時有多個國家同意安樂死?邏輯的一致性在哪裡?


事件上的本質不同,硬是要湊在一起討論,我服了你。
人生有時候就只是一杯咖啡的温度如何的問题。
個人支持安樂死

因為當你老了或病了到只能完全不能動的躺在床上
卻又還有意識

根本是一種虐待

而且浪費醫療資源
cruiser58478 wrote:
我不想在文章裡先指出我對廢死的立場,就是不想引起選邊站的效應。結果是我敘述不清,還是獵巫者殺紅了眼?還好還是有人看得懂。

好說好說


cruiser58478 wrote:
”生命權是人權的基本,任何人並無權以公權力或私刑的方式剝奪他人的性命”。
兩公約:在任何情況下不得剝奪一個人民自己的生存手段。
人人有固有的生命權,這個權利應受法律保護。不得任意剝奪任何人的生命。
用以上的說法來看,死刑犯,末期病患,初期胚胎,哪一個不是人命?為何廢除死刑的歐盟,卻同時有多個國家同意安樂死?邏輯的一致性在哪裡?

其實歐盟對人權的雙重標準早就被蠻多人給識破
只是他們到現在一直不願承認與面對
背後到底是隱藏了什麼不為人知的利益
或是單純只是宗教上的理念
就不得而知了


歐盟的標準?
其他國家的標準要考慮?
那我可以跟你講,按照日本驗收標準,全台灣的馬路都不會過.信不信?

bcmpxij wrote:
事件上的本質不同,...(恕刪)



這就是支持廢死之人的共通特性。
論點都似是而非,只抓著「人命是寶貴的」這個點,就猛打廢死牌!

cruiser58478 wrote:
我不想在文章裡先指出我對廢死的立場,就是不想引起選邊站的效應

您的文中表達的已經夠明顯了,
或者說:
1.文寫得不錯,大家一目了然的知道您的立場.
2.文寫得不好,結果讓大家誤會了您對廢死的立場.
3.文寫得不好,本想用中立角度敘事,卻得到被認為傾向廢死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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